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债券的种类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可转换债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以及债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灵活性相对较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转换,但是在转换的同时,一定要确保债券的价值能够得到保障,确保债券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可转换债券的内容。
一、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应当如何确定?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为面值1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五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商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
三、公司最多能发行多少债券?
法律对公司发行债券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累计的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除到期已还本付息的债券外,剩余的债券总额。这个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四、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法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两种会计方法:(一)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二)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其理由,1、转换权价值极难确定;2、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五、可转换债券的期限
其期限主要包括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通过我们的详细讲解,您对于可转换债券的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可转换债券,由于其特殊性导致其本身的风险也相较于其他债券变得大,因此作为投资者在进行债券投资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所选择的债券的保值和增值的空间,确保投资的证券能够为自己带来稳定的收益,至少不亏损。



相关内容: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 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居间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现住址: 委托方由于__企业生产_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特委托居间方向出 借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 _元(大写) 。 经过双方协商,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方全权委托居间方办(理)借款相关事宜。 二、委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居间方交付贰...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写借条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


·疫情期间申请银行贷款可以延期偿还吗?
    我们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银行要同时保障个人客户和企业复工的金融服务。我们知道由于疫情的影响,一些企业不得不暂停营业,由于企业资金储备不是那么充足,再加上停产无收入,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有的已经面临倒闭的风险,所以银行对一些企业发放信贷,让其平稳渡过疫期融资难关,恢复正常生产,确实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必要。因为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稳定企业生产、维持正常就业秩序,也能给国家创造税费收入,确保整个社会...


·债务豁免是什么意思?
    我们常说,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特别是借人钱财,是一定要归还的,不管是向私人借钱还是想让我银行借钱,不还钱就会丧失信用,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那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怎么办呢?一般来说,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人间有情人的,法外有情,所以,欠债还钱并不是一定的,在一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一些债务,让其不必归还。可能大家会很疑惑,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真的存在吗?一、债务豁免是什...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离婚时债务要如何分配 离婚的时候,不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离婚时债务要如何分配 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财产,而且要处理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那么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这也是夫妻离婚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


·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
    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在债务人赖账不还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来讨债。诉讼也是债权人实现债权、追回欠款的有效方式之一。具体来说,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呢?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起诉打官司,当事人都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那么,债权人讨债时需要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 1、债权人即原告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一、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 1、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那么就是利好。 2、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


·合同保密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保密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


·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有转账记录即可,原告仅凭转账记录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除非被告应证明该笔转账不是借款。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


·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
    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一)债券发行是什么意思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发行公司债券。这些条件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