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汽车,同时摩托车也是道路中的一道风景。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汽车与摩托车相撞的情况,并且往往当汽车与摩托车相撞,对于摩托车带来的风险要更加高。如果遇到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责任划分都要根据现场的情况、交通法则、路面情况等综合起来才能划分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如果是有一方在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被撞车。那么他肯定是主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方法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其实,虽然汽车与摩托车之间存在着体型区别,但是,对于汽车与摩托车责任的认定过程中,也是要遵循事故现场的情况来进行确定的。关于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的划分,当然是依据双方的过错原则等等。所以说当我们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及时申请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对于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的行为,一般而言都不算欺诈,只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出卖人一开始就明知不能交房,可能会成立民事欺诈,严重的话还会涉嫌刑事诈骗。 如果出卖人过了约定时间不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期限是多长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期限是多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③、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要求,不能说员工在上班过程当中遇到的任何的人身伤害都应该视为工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员工也是可以进行工伤索赔的,有的时候工伤并不一定发生在上班过程当中。下文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受害者自己定的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受害者自己定的么?交通事故赔偿显然不是受害者自己定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而定,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年(最新为:2018年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31198元) 2、农村居...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


·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肇事,就是行为人的驾驶行为违法了交通道路法规,违章驾驶的行为,并且导致了一些严重后果的,比如人受伤,车子毁损等情况的,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交通肇事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很多行为人害怕 自己的行为对以后有很大的影响,所以都会写认错悔改书。那么关于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呢? 一、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 尊敬的XXX部门: 本人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而犯下了错误,事故发生后,本人反复思量自身的...


·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最高“优惠”相当于基准保费打3.9折,最高“惩罚”相当于基准保费的3.97倍。 【重要信息点提取】 受益情况: 1、...


·怎么对轻微交通事故处理?
    如今社会,如果没有交通事故反而会让人觉得不正常。交通事故也分轻重,那哪些交通事故是轻微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处理也要看轻重,轻的有轻的处理办法,重的有重的处理办法,那一般是怎么对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轻微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程序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等。 6、法庭辩论包括:原、被告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