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怎样承担刑法责任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那单位犯罪怎样承担刑法责任?在实际案件中,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单位犯罪怎样承担刑法责任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
·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怎么处罚 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怎么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结果出现前放弃继续犯罪...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什么? 一、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十四条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个规定,一些检察机关实行的较好,一些检察机关差强人意,在机制健全上尚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
·故意杀人中止后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标准 一、故意杀人中止后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标准 故意杀人中止后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标准一般按照故意杀人论处,但如果行为人采取了能够阻断危害结果发生的中止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因其过失死亡的,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在行为人虽然中止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之后,没有完全阻断或者组织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而导致他人死亡,行为人有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并且有产生他人死亡的事实;并且这个事实跟这个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产生必定...
·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一、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绑架罪同伙定性一般是从犯,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啊共同犯罪中,参...
·信用卡诈骗数额在2万怎么量刑? 现在很多人都会拿信用卡来透支消费,然而透支消费的实质是提前消费,是要按月偿还的。大部分用户都能做到有节制的理性消费;但是也有不少的朋友在拿到信用卡后挥霍无度,以至于到后面还不上欠款的局面,严重影响了个人信用,更严重的是有人甚至因此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而锒铛入狱。那么信用卡诈骗数额在2万怎么量刑呢?下面给您来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就绑架行为人对他人人身自由的侵犯而言,绑架实际上就是非法拘禁,与非法拘禁罪十分相似。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目的方面不同绑架罪主观上必须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无此目的。这里要注意的是,《刑法》第238条第3款所规定的“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这里的债务是否包括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如高利贷、赌债等呢?根据最高人民...
·金融诈骗一万怎么判刑 诈骗1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
·涉嫌擅离军事职守罪会判得重吗 涉嫌擅离军事职守罪会判得重吗?擅离军事职守罪判得重不重取决于犯罪情节,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指造成战斗失利或者战役严重受挫的,贻误重要战机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造成重...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的规定,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査,搜査,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80条第4项和第5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公安机关执...
·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会怎样? 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会怎样? 一、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会怎样? 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之后有可能会公安机关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