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样放弃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有哪些规定?

当婚姻双方离婚后,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是存在争议比较多的问题之一。有的当事人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也有的当事人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暂且先不讨论这些观点,毕竟每个人都有出于自己的考虑。但是却由此产生一个问题,怎么样放弃抚养权?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怎么样放弃抚养权?

法律上没有“自动放弃抚养权”一说。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抚养是指父母对孩子照顾生活、学习的职责,更多的体现的是物质上的职责。另外,抚养权相关的概念是“监护权”,监护权不仅仅是父母有,法律有规定的机关或者其他人员也有。

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只要是父母,对孩子就有抚养的义务,孩子的成长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只是,在实践当中,抚养权的体现方式不一样,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不仅要支付金钱,同时还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劳动;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抚养费的,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其次,监护权也是不能自动放弃的,只能由法院判决,由于某种原因剥夺父/母的监护权,那么,父/母就不能亲自照管孩子的生活、教育,不能与孩子住在一起,没有探视权,没有管理孩子的财产的义务,不能给孩子当代理人等等,但是,抚养义务(这里主要指物质上支持孩子成长的义务)是不能免除的(如果该父、母有抚养能力)。

二、抚养权的归属有哪些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7、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是不存在主动放弃抚养权这一说法的。不管双方是否离婚,抚养孩子都是婚姻双方的义务和责任,这是无法逃避的。还有一点需要清楚的是,离婚的一方可以不直接抚养孩子,但是是不能放弃抚养孩子的,这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相关内容: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生效?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生效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该份判决书何时生效呢?这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人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


·一、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对于第三者插足算重婚吗?
    对于第三者插足算重婚吗?这要看实际的情况,不一定有第三者就是属于重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没离婚和第三者同居算不算重婚罪,主要看同居行为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


·子女犯罪后父母应该怎么做
    犯罪不是成年人的专利,未成年人也会因为种种原因犯罪,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需要在承担相应责任,那子女犯罪后父母应该怎么做?换个角度讲,就是父母如何应对子女的犯罪?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吧。 一、子女犯罪后父母应该怎么做 子女是未来的希望,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作为父母,需要明确的是,子女犯错不可怕,但一定要及时教育,及时处理,尽快将子女拉回正途,帮子女找回一个没有污点的未来。...


·一、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怎样分配?
    一、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怎样分配? 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不构成夫妻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与义务。两人在一起生活,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两位的同居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就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权利和义务,两位可以协议分手。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如果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


·离婚判决赔偿男方到期不支付如何维权
    离婚判决赔偿男方到期不支付如何维权1、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2、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涉及法律:《民事诉讼法》...


·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吗?
    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


·起诉离婚的时间是多久,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当事人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也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相对而言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少的。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的时间是多久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速度较快,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依据新的婚姻登记法律规定,只要手续齐全当天可办理,发《离婚证》...


·判决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一、判决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


·两年自动离婚计算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两年自动离婚计算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国家就没有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因此就不存在日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问题。如果夫妻想要离婚应该主动带着二人的证件去民政局按照法定的流程办理离婚证,或者存在纠纷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去要求法官为自己做出离婚的判决书并就此解除关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不是算自动离婚?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感情破裂的依据,要离婚,只有经过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获得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离婚证书...


·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