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罪犯即使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那也是需要实际来执行缓刑的,不过此时缓刑如何执行才好呢?而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注意被判缓刑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帮助你了解缓刑如何执行的内容。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认定。
二、缓刑如何执行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就包括具体由谁来执行、执行的地点在哪里、在执行的过程中罪犯又应当遵循哪些规定。而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的话,那此时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相关内容:

·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国家推出出口退税,原本是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尽量多的出口自身产品。但是,有些投机者为了获取利益,假装出口产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这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那么,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定义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骗取出口退税...


·对于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


·法律规定过失犯罪是犯罪吗?
    法律规定过失犯罪是犯罪吗?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院起诉。不过在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公安机关需要在证据、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移交到检察院。所以多数醉驾司机其实在醉驾以后也是比较关心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这一问题,所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


·朋友涉黄拘留了怎么办
    朋友涉黄拘留了要确定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的话,原则上家属等可以会见的,缴纳罚款和短暂的拘留就可以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只能由律师会见,初步确定罪名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后期可以辩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社会生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根据该项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需要需要扣押证物,由于其行为会侵害公民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从事公务。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


·无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吗
    无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吗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无期徒刑在特殊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一般刑犯在三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一) 罪犯在服刑的时候,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患了很严重的疾病,需要监狱外更好的就医环境的情况下,法律是允许罪犯进行保外就医的。(二) 罪犯是一名女子,并且在监狱服刑期间需要进行生产的情况,或者是刚生产不就,新生儿需要哺育的情况,是允许孕...


·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一、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既...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微伤的处罚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微伤的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故意伤害致人损伤的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作为中国的公民,应该尽力的维护社秩序,不做违背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但是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


·哪些情节犯罪人可减轻刑罚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就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也就要接受相应的刑罚处罚。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犯罪人是可以减轻刑罚的。具体来说,有哪些情节犯罪人可减轻刑罚呢?本文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节犯罪人可减轻刑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