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如果当事人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其中结婚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要是因为一方不满足规定条件,从而导致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话,那自然是很不划算的。不过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民法典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两个方面。

一、结婚的必备要件

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其要件有二,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在法定条件下,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也就是说人们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未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是违法的。而到了法定婚龄是否结婚,则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虽然法定婚龄只是最低的结婚年龄,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但只要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也符合其他结婚的条件,当他们申请结婚登记时,就应当予登记。

(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婚”、“个体婚”。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即要求男女双方结婚时都没有配偶。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况:未婚、丧偶和离婚。只有双方都是无配偶的人,才能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二、结婚的禁止要件

结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们在结婚时必须排除的条件,是婚姻的障碍。我国现行民法典从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规定。

(一)、禁止重婚

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前都不得再行结婚。已有配偶又再行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是重婚行为。所以,我国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没有存续着的婚姻关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

(二)、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

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其立法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优生学上的要求。二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结婚,尤其是近亲间的通婚,往往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难以被人们所接受。有的国家禁止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主要就是伦理观念的作用,与优生没有关系。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各位可以了解一下。实践中,除了要满足结婚条件外,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结婚材料,需要注意如果仅仅是举行了结婚仪式而没有办理手续的话,这样的“婚姻”是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相关内容:

·一、有没婚内抚养费的给付情况?
    一、有没婚内抚养费的给付情况? 婚内是不存在抚养费给付情况的,只有起诉离婚后,才可以主张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


·到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婚
    到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婚?等法院判决解除了和对方的婚姻关系,并且法院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了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正常情况下是6个月,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诉讼时,法院一般不判离;判决生效后,再过6个月,原告可以再次起诉,此时,如果原告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一般判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双方能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段,即6个月。如果原告还是坚决要求离婚的...


·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家庭角色中,女方往往在家照顾家中事务,男方通常在外赚钱养家,那么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女方是否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劣势呢,女方是否有权申请离婚经济补偿?共同生活时男女双方相辅相成,那么离婚之后在法律上对付出较多义务一方是怎样规定的呢,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一、什么叫做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孕育的孩子,将在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另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对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所需要负担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最初,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决定。而要是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考虑通过下面的方式来处理。如不能协商决定未成年...


·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
     有的人受电视的影响,认为夫妻只要离婚的,那么就必须要找律师处理才行。但根据实践情况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到底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


·一、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否合法?
    一、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合法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


·离婚民事诉讼状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普罗万生从而呈现出了各种生活状态,我们您每天在社会中都有自己要付诸实现的目标,或者就是踏踏实实的经营好自己的家庭和工作,可就算是一汪清水都有起波澜的时候,更不用说是漫长的人生当中会遇到的一些事情。离婚这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人生当中的一道坎,坚持要以诉讼离婚的这一方肯定就比较关心离婚民事诉讼状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民事诉讼状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


·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因同居产生的纠纷问题也呈递增趋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目前,我国法律不保护非婚同居关系。1988年以前的法律中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为周围群众所承认的一种婚姻...


·一、离婚藏匿财产怎样查不出来?
    一、离婚藏匿财产怎样查不出来?离婚藏匿财产只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就有可能查不出来,在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存在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你可以提供相关线索,如果对方在离婚时、转移、变卖、隐匿、夫妻财产的,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转移、变卖、隐匿的这部分财产。二、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一方有隐匿和转移财产行为时的处理方法: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夫妻均分,但是婚姻在破碎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一...


·一、拒绝给抚养费能坐牢吗?
    一、拒绝给抚养费能坐牢吗? 拒绝给抚养费不需要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但这个时候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