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省市都有自己的城区规划,对于影响城市发展的就城区是会被拆迁的。为了当地加强当地与其他地区的联系,当地政府会兴修铁路、公路,借此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难免有大量的土地会被征收,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一、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对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第二十六条 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七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可以按不高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同类土地的标准予以补偿

不同类型的土地补偿价格是由很大差异的,但从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哪种土地的征地补偿价格都是比较高的。在土地被征收后,政府出需支付补偿款外,还需支付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


相关内容: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一、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


·现在一些商家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时候,往往要租赁一块场地。为了避
    现在一些商家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时候,往往要租赁一块场地。为了避免承租过程中发生纠纷,商家得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合同。即使合同内容简单,也要具备基本的条款。否则,因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是不值当的。那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是什么样的?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遗失的话应该及时去补办。1、持有效证件去遗失登记。土地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2、查询房产档案。土地产权人去房产档案馆查询宅基地档案并出具权属证明;3、去报社刊登宅基地土地证遗失申明。土地产权人去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


·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是怎么回事
    一、为什么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从用地属性上来讲,一般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是40年,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购买的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那么土地使用权确实是只有40年的。公寓房一般适用商用水电,不通天燃气,虽然可以居住,但其本质上来说还是商业用途是不落户的。一般40年使用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往往房屋到手入住时年限已不足40年了。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补偿 (一)房屋分正房和附属屋,房屋结构类型分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棚房五种。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房顶砖木结构隔热层的补...


·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哪些? 企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要完成初始登记。之后企业不想继续使用土地的话,可以进行转让,这时就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如今在房地产领域,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 2、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


·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怎么做?
    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怎么做? 一、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的登记方式 1、先发行债券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在发行本期债券前,抵押人先出具《抵押资产承诺函》,承诺将明确的抵押资产用于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抵押担保,并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抵押资产登记手续。同时,抵押资产相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比如:抵押资产是土地使用权的,其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土局)出具有关抵押资产抵...


·征地拆迁补偿要按标准进行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补偿要按标准进行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对不同的土地类型占总土地的面积比例是有要求的,由于城市建设等原因占用土地,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审批公告,征地拆迁补偿要按标准。那么,我国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没了,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款呢?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0多平米只能是房屋补偿,因为这部分属于村民私有归村民个人所有。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


·土地使用证变更成都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实际中的土地情况可以看出,土地的面积适用范围等内容是在逐年进行着演变的。所以随着社会的更新发展对于土地使用证需要进行相对应的变更与更新。那么土地使用证变更成都的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的内容就进行了相关的内容分析与诠释。 土地使用证变更成都的规定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


·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金怎样分配?
    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金怎样分配?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进行,各地都开始进行土地征收,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经济建设用地的供应充足,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金,那么,征地补偿金怎样分配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分配对象。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为其...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通常是为了城市化的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的,由此肯定会损害到被征地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补偿安置是少不了的。广汉市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其具体内容。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