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如果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的话,很容易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会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对事故进行评级,以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

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事故可以从损失程度、事故责任和产生原因方面分类,但是主要的还是以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工程施工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金额,根据严重程度不同,工程质量事故可以分为四级,最严重的就是特别重大事故。这类事故发生后,施工方不仅要通知建设方,要应该及时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加班加点工资是怎么算的?
    加班加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情况,即员工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另一种则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加点。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后一种情况下,才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这个加班加点工资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加点工资是怎么算的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五险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五险怎么办?1.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一般都会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多数是以扣工资的形式,但单位扣员工的工资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单位扣工资最多能扣多少?实践中单位动辄就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一、单位扣工资最多可以扣多少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公司的员工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公司工作时受伤,经过判定则称为工伤;公司将对于工伤的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赔偿的金额数目将由员工经过鉴定后受伤等级程度决定,举个例子,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呢?一、什么是跟腱断裂?跟腱是人体最粗大最强壮的肌腱。跟腱长约15cm,由小腿三头肌(比目鱼肌、腓肠肌内、外头)的肌腱融合形成。在此过程中,跟腱的腱纤维有90°的扭转。跟腱的主要功能是屈小腿和跖屈踝关...


·一、临聘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临聘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随时辞职,临聘人员也是签订合同,构成法定的劳务有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


·通常工伤认定由法院作出吗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处理相关事故的第一步,不过此时还不能确定劳动者遭受的人身损害就是属于工伤事故,因此才需要进行专业的认定。那通常工伤认定由法院作出吗?这关系到到哪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由法院作出吗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


·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工伤指的是我们的工作中身体部位收到的不同程度的伤害,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包括医疗、营养、伙食、生活护理等方面的补偿。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您需要向您的劳动单位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下面请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


·建筑工程审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审计项目名称、目的_________。 二、委托审计的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


·劳动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


·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单位员工会在加班方面与所在单位产生争议,而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要想获得有利的处理结果,就需要对加班的相关问题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