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工厂建立起来,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市场运作。但是,如果工厂经营管理不善,容易出现倒闭的现象,那么,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呢?我们将针对这个棘手的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介绍一下。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1、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关闭或倒闭的,除了应当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以上工资是指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

遇到这个情况,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单位老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还可以报警。

2、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注意

《破产企业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工厂倒闭之后,是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的。关于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的问题,若是我们不幸遇到这个事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单位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及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过年值班加班工资规定发放标准是多少
    过年值班加班工资规定发放标准是多少?两种方式选择:1、一是节后安排补休;2、二是发放加班费给予经济补偿。3、春节七天长假中,其中有3天是法定假,需要按平时三倍计算;另外4天是周末调休的,需要按平时2倍计算。计算加班费的日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一般是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小时工资标准就是除以八二、劳动法第44条规定,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小时...


·最新劳动法合同法全文是怎样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比起来,肯定劳动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基于这种情况,我国才特地制定了很多的法规来保护各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这其中劳动合同法就是一部主要的法规。其实按理来说,现如今的劳动关系本来就应该是平等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最新劳动法合同法全文是怎样的? 最新劳动法合同法全文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2023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有时候,职工会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也可能属于工伤。职工为了弄清伤残情况,应当尽快的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评残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2017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


·劳动者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
    劳动者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二孩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很多家庭考虑要生第二个小孩,但也很顾虑自己的工作问题。毕竟一般而言,怀孕在参加工作上肯定受到很大的影响,不能参加高强度的工作,而且还要时长请假,最重要的是需要长时间的产假。那么,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方面有什么规定呢?怎样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来为自己争取利益呢? 一、孕期内各项劳动保护的主要规定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


·公司重组可以辞退员工吗
    公司重组可以辞退员工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毕节市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毕节市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 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 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 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 21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 本人工资90% 二级 本人工资85% 三级 本人工资80% 四级 本人工资7...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物品经常会有保修期这个定义,同理,建筑工程也有保修期这项规定并且更加规范详细。如果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我们可以要求厂家进行赔偿损失和进行返修。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可以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严格要求施工发检查建筑工程的安全。下文详细说明了二建工程质量保修这个问题。 一、建筑工程保修期的定义和法律规定 1、定义:建...


·工厂倒闭工人怎么生存?
    工厂倒闭工人怎么生存? 一、工厂倒闭工人怎么生存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一、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诉讼和仲裁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一定期限内上诉,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受理仲裁出结果。有些单位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故意违法,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法院仲裁能否中止劳动关系。那么,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