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常见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建立一般都是通过劳动合同来实现的,劳动关系随着市场的需要也是有好多种的,我国常见劳动关系都会在市场运作中遇到,但是常见的劳动关系一般都有哪些呢,能一次性说出来的人不是很多,很多人都是了解其中的一两个,接下来,我们将帮助您普及劳动关系的知识,告诉您究竟有哪几种劳动关系。

一、我国常见劳动关系有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

(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等等。

二、认定劳动关系存常见的问题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所以具备以上三项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2、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为了逃避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务合同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三项标准,那么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名为“劳务合同”,但是双方实质的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不符合上述认定劳动关系的三项标准,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一旦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调整,劳务方只能通过劳务合同主张合同权利,无权依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主张劳动权益。

3、劳动者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家用人单位打工

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交与原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避免劳动者出现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如果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退休职工再就业或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

退休职工依法享受退休福利待遇,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退休职工再就业或者返聘,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退休再就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途径就是劳务合同,退休再就业职工必须慎重签订劳务合同,一旦权利受到侵害,只能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不少用人单位看到退休再就业职工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险,节约用人成本,业务成熟等优点,倾向聘用退休人员。鉴于退休人员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为降低企业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依法明确约定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其他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5、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涉及到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之间只是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将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合同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侵害,用工单位不能因为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完全撇清责任,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到目前为止,您对于我国常见劳动关系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劳动关系的种类呈现多样化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不同企业的要求,同时也是完善劳动保障体系的需要。企业和职工可以根据员工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可以继续浏览延伸的内容。


相关内容: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能和劳动者进行约定:1、合...


·员工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下班摔伤不一定会算作是工伤,如果只是出于自己的原因摔伤就不能算工伤,但是如果是在正常回家的路线上遭遇了自己无法预料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的伤害,就可以算作是工伤,比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但要责任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被判缓刑在家还能工作吗?
    被判缓刑在家还能工作吗?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


·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该如何处理?
    当一个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发展地越来越好,其经营的业务扩展到全国各地,为了更加方便地开展业务,一般会设立下属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形式。如果设立了子公司,那么公司综合考虑到各方面的原因,会对母公司的人员进行调动,把母公司的人调到子公司任职,那么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该如何处理?一、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的处理方式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有两种方案: 1、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


·工程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栋建筑、房屋都是一项工程
    工程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栋建筑、房屋都是一项工程,并且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国家严格把控的,也是人们所关心的。那么你知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且没有上述无效的情形。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如果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二、入职员工签...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一个公司工龄达1年以上,有些公司每个半年月薪增加一两百5、升职,工作地位在公司中变得原来越重要,成为核心部门核心人物,如公司的销售精英,或业务经理二、单位不按规定发工资要怎么办?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职工在怀孕期间降了工资怎么办
    职工在怀孕期间降了工资怎么办?怀孕期间降了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被辞退能立马拿工资么
    可以马上拿到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


·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怎么赔偿
    一、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 如果指功受影响,手指筋断了算十级工伤。 手指筋断了经过治疗后,如果手指功能受到影响,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 二、怎么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