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停薪留职协议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不光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办理停薪留职,企业也可以进行停薪留职的办理。但通常情况下,企业职工停薪留职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员工自身方面的原因,当然如果公司经营当然存在问题,也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因为公司的原因停薪留职的办理需要我们慎重考虑。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企业停薪留职协议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停薪留职协议内容有哪些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停薪留职期限: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为____年。

2、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

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3、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4、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5、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向甲方缴纳保险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6、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7、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8、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9、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10、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二、停薪留职要注意什么

1、职工经企业批准停薪留职的,其在原企业的工资总额,可以由原企业留作工资储备金使用。

2、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求调动工作的,原单位应当支持。如属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双方协商,经企业同意的,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3、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对私自带走技术资料或科研成果的,或因私自带走技术资料和科技成果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和受益单位应当赔偿。

4、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工具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一经发现,由原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送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5、对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原单位应当帮助安置好他们的家属生活,如住房、子女上学等,不能歧视。

6、执行停薪留职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协调处理。

7、本通知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停薪留职可参照执行。

综上所述,企业停薪留职协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规定。当然,在这一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员工一定要对于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的阅读,只有了解协议中约定的事项,才能够有力的保护我们的权益。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许多公司都有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中的董事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出来的,董事们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策有参与权,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股东大会可以可以作用董事,也可以解聘董事。那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则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境内的公司要在公司法的约束之下正常的登记运转,除此以外,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也必须制定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仅是为了约束普通员工,同时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也是具有一定的内部约束力的。在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也要遵循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要求。那么,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1、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发生酒驾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一、如果发生酒驾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应该理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


·公司董事会是什么?
    公司董事会是什么意思? 一、何为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二、董事会的特征是什么?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


·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方式有哪些?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国有企业原来的那种经营体制呈现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国家为了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益,增强其活力,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力度,不少国企通过改制成立股份制企业,生产经营上了一个台阶。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给您做个介绍。一、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什么?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1、一个公司不可以有两个法人。 2、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3、《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二、股权收购存在什么风险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在现实中争议较多,有的认为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担的是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 保险公司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分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部分,对不同部分的损失应适用的不同处理...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所谓上级部门,其不仅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且亦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外的对工商行政管理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政府中的主管领导等。上级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仅包括上级部门的负责人,而且亦包括上级部门中的具体工作人...


·企业所得税法条例是什么?
    在我国企业分为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那么不管在这些企业当中都会涉及到有关于所得税的问题,那么会涉及到我国税法问题和所得税法问题,那么企业所得税法条例是什么?在我国又有对于企业所得税上又有什么限制,或者是保护呢?接下来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释义」本条...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需要承担刑事方面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是公司责任,股东没有参与他不知情的话且没参与就不需要担责。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掩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请或者不申请,逃避交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