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

2、设置质量控制点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6、交工技术资料

7、质量事故处理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责任。

总的来说,不管是任何工程,其的质量管理都要通过决策阶段、施工前、施工时及施工完成这四个环节中抓质量,每一环节都有其质量管理的规定要求,都是不可或缺的。把每一环节的质量抓好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上便是本文对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怎么要求的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怎么要求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是数额较大,而“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为六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规定的数额起点是否仅指个人行为的数额,还是包括单位行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存在一定争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一,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先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书下来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二、申报工伤应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受伤经过、救治情况、伤者意见、单位意见及公章等);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职工名册、受伤月份工资发放单、考勤记录、产量记录等); (三)...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待遇可以协商认定,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


·节日加班3倍工资怎么算?
    节日加班3倍工资怎么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


·合同签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
    合同签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劳动关系中关于工资...


·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是主张不了经济补偿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给付经济补偿; 简单说: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并且同意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同意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的,就应当...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是包括试用期的,试用期的长短不同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规定,当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而且试用期解除合同是比较简单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益进行保障的一种协议,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一定的要求。要是在这个时间内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


·昆山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很多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是非常薄弱的。在遇到工伤以后,有些人会选择和用人单位私了,如果碰到用人单位也不积极的为自己的工伤进行赔偿的话,有少数一部分的劳动者自己也不积极的申请工伤认定,就这样错过了工伤维权的最佳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昆山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昆山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


·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对于单位辞退职员的情形是由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若企业单位无故辞退职员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具体来说,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2017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