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孩子是父母心头的一块宝,也是夫妻双方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婚时的唯一牵挂。夫妻双方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两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了一个问题,那么如果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二)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三)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二、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有哪几种方式?
(一)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二)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抚养费应该怎么给付?
(一)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抚养费的给付方法:1、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2、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三)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时就要夫妻双方协议并且要结合孩子的意愿来决定抚养权归谁,但是有极少部分不负责任的父亲、母亲既不承担抚养权又不给付抚养费用,遇到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这种问题,就要到法院起诉强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内容: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方婚内精神出轨离婚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定的过错,因为诉讼离婚多半不太现实,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情况下自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


·一、离婚案件离婚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离婚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


·婚后个人投资收益离婚后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在婚后开始进行投资,然后获得了大量的收益,对于这部分财产来讲,要是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是否可以进行分割?要是可以分割的话,又该如何分割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婚后个人投资收益离婚后如何分配”的问题。婚后个人投资收益离婚后如何分配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很多人的眼里,家暴暴力一般都是实施的暴力伤害行为,往往对受害人的人身、精神造成损害。但您不要忽略了,家暴行为中还有冷把暴力的存在。那么具体来说,家庭冷暴力有什么表现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 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有: (1)漠不关心 (2)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3)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4)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5)对家事完...


·一、结婚时候给彩礼会还回来吗?
    一、结婚时候给彩礼会还回来吗? 一般女方不会主动返还的,彩礼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男方就给女方的,原则上来说,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返不返还在于女方自己的态度。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可以要回彩礼的适用情形是作出了规定的,主要是: (一)双方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


·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虽然不允许亲属结婚,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亲属之间都不能结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那在我国到底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呢?也就是说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


·离婚的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nb...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 找不找得到对方都不会影响立案的时间的,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


·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我国《婚姻法》中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父母抚养子女只用到成年的时候就好了呢?究竟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


·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执意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其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起诉之前书写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书,这是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务必规范书写。那么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掌握下相关知识吧。 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