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来进行城市的发展,现在很多村民在征收土地用于政府建设县城修路村民都很支持,但是总是有人对于征地的补偿不满意的,那么,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依据土地管理法 (一)如果征地不合法,可以依法要求退还土地,确认征地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如果征地合法,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合法,认为补偿不合理...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一、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根据总体规划来进行不同的区块划分,勘测定界面积确定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以函件的形式通知临渭区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由临渭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临渭区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按勘测定界位置和面积,根据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发布听证告知文书。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确定后,组织与被征地村组商谈征地和拆...
·土地确权后,乡村新生儿还能分到地吗? 土地确权后,乡村新生儿还能分到地吗? 一、土地确权对承揽期有影响吗? 乡村有地的兄弟都知道一点,近来一次的承揽期是从1998年开端的,为期30年,2028年到期,这是国务院在97年发布的《对于进一步安稳和完善乡村土地承揽联系的告诉》里明文规定的。 而关于现在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国家也有言在先,确权颁证的条件,是保持原有的承揽关系不变。 换句话说,如今的确权,对此前的规则承包期彻底没有影响,...
·异地公积金贷款要多久到账 从提交申请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拥有了土地使用权,那么就可以获得很多的收益。当然,现实生活中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让也可以收到很多的收益,那么。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售土地使用权,那么所得到的收益,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出租金的一些金额收益。当然...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为了响应或者是国家的经济建设,有时政府或是企业会对一些农田或是个人住宅实行征地,对于被征地的住户,会给予一定程度的征地补偿。由于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情况的差异,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包括了国有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国家是土地的所有者,国家将土地交由个人与单位使用,个人与单位使用土地应一定的费用。土地使用权人如果觉得相互之间的土地在互换之后使用可以产生更大的效益,法律是允许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以及相关的协议范本。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 土地使用权交换是相邻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为了改变土地利用的缺点、机械化作业条件和...
·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一、国土证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没有区别。用来登记的证书名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实质意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件。因为对于国有土地来说,人们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土地使用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这几年来国家为了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以及土地能够被利用到最大化,不断的将城市进行改建。而地处于长三角一带的连云港市更是开发的重点区域。但是对于在连云港市生活工作的人们来说,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应该是他们比较想要知道的,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了不少政策对楼市进行调控。今年出台的租售同权就是十分受关注的一个政策,它为租房者解决了孩子入学困难的烦恼。而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时会要求人户合一。那租售同权人户合一之间有什么区别?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进行说明。 一、租售同权与人户合一的区别是什么? 1、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土地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