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双方在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在婚后可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此时肯定就不会在户籍所在地,因此如果需要离婚的话,就只能在异地办理离婚。那此时夫妻双方在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二、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实践中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上文看看可以在哪里起诉离婚,当然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只能起诉离婚了,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婚姻律师代理诉讼,但是需要在开庭时出席。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二、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内容是经过相关土地行政部门统一规定过的,但现在购房,特别是二手房一般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这样便给用户带来了一些困扰和担忧,那么无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关于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一、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土地只有一类:   片区片范围:桥头街道、北台街道、千金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85000元/亩;建设用地:85000元/亩;未利用地:6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


·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
    一,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土地抵押必须登记。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 1、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2、县级以上建设用地管理部门(一般为国土局)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


·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全国各地都为征地工作制定了补偿标准,同样,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为汝南征地工作提供了标准,征地补偿的制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来的,坚持了不损害当地老百姓的利益为前提,确保补偿合理以及补偿到位。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征地补偿的内容。 一、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 (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


·怀化市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怀化市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在正在加速城市化进程,同时为了改善民生,给人民提供更舒适的居住环境,进行了很多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进程中,不免会有拆迁问题,同时,国家在进行城市建设时,也会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对这些征收的土地会进行补偿,那么,以怀化市为例,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宅基地改革试点扩大范围,农民会富起来吗?
    那么宅基地试点扩大范围对农民有哪些影响?农民会富起来吗?从中可以获得什么好处? 最直接的就是试点地区可以申请进行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抵押贷款。当然,指的是那些在其他地区已经有了安置的不需要农村宅基地的人,或者需要用钱的人。试点地区都在进行有偿退出宅基地,价格也是从每亩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主要还是看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市场总体情况,各地的价格也是不一致的,相信不少试点地区的人已经尝到了甜头。 再有就是这两...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