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短期贷款是怎么结息的?

短期贷款是怎么结息的? 一、短期贷款是怎么结息的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运用信贷资金的一种方式。以偿还为条件,并需按借用的数量和时间支付一定的利息。贷款是资金有问题时,以你财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钱的一种融资方式。
二、短期贷款的期限规定
贷款最短期限是4天,金额为10多个亿。超短期贷款(就如你所说的几天的贷款)银行仍可以办理。但具体是否办理,要看当地银行是否认为该业务有利可图。一般来说,个人贷款是不会做超短期的,只有公司贷款,且金额相对较大的,银行才愿意做超短期贷款。当然,如果银行考虑到今后的业务关系、社会关系,仍可能去做其它一些赔本的超短期贷款。因为超短期贷款银行的审批程序、成本与其它贷款完全一样,但由于时间短,收取的利息少,因此很可能赔本,故银行一般没有愿望去做这些贷款,尤其是一次性的客户。
三、短期贷款的类型有哪些
(一)自偿性贷款
自偿性贷款(self-liquidating loan)通常用于企业购买存货,以出售存货所得现金偿还。这种贷款便利企业内的正常现金循环。具体过程如下:
(1)用从银行借人的现金及其他现金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等存货。
(2)生产出产品或将产品上架以备销售。
(3)销售产品(通常是赊销)。
(4)用收取的现金现款或赊销付款偿还银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贷款的期限开始于企业需要现金购买存货,结束于(一般在60~90天后)企业账户上有现金来出具支票偿还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working capital loan)给企业提供短期信贷,期限从几天到一年左右。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来满足企业客户生产和资金需求的季节性高峰。信贷额度根据生产商在6~9个月期限内任何时刻对银行贷款的最大需求来决定。如果借款者在展期之前偿还了全部或大部分贷款,这种贷款通常可以展期。
流动资金贷款通常是以应收账款担保或以存货作抵押,并且在批准的信贷额度内按实际借入金额计算浮动或固定利息。对未使用的信贷额度要支付承诺费,有时是按全部可获得资金支付。通常还要求客户保留补偿性存款余额(compen—satingdepositbalance),其最低额度根据信贷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
(三)临时建设融资
临时建设融资用于支持房屋公寓、办公楼、购物中心及其他永久性建筑的建设。尽管所涉及的建筑是永久性的,但贷款本身是临时的。贷款为建筑商提供资金雇佣工人、租用建筑设备、购买建筑材料以及整理土地。建设期满,银行贷款通常由另一贷款者(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更长期的抵押贷款偿还。通常,银行在建筑商或土地开发商取得了抵押贷款的承诺,保证建设项目完成后能取得该项目的长期融资时,才会向客户发放贷款。
(四)证券交易商融资
证券交易商融资用于为政府和私人证券的交易商提供短期融资,供其购买新证券及持有现有的证券组合,直到出售给客户或证券到期。这种贷款由交易商持有的政府证券作抵押,质量很高。同时,证券交易商的贷款期限一般都很短,从隔夜到几天,如果信贷市场紧缩,银行能够迅速收回资金,或者以更高的利率发放新贷款。
(五)资产担保贷款
资产担保贷款(asset—based loan)是由那些预期在将来会转化为现金的企业短期资产作抵押的贷款。作抵押的资产一般是应收账款和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存货。银行以企业应收账款或存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发放贷款。
在资产担保贷款中,借款企业保留对所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有时也将所有权交给银行,于是银行承担了这些资产的一部分将不能如期还款的风险。这种安排最普通的例子是保理(factoring),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担了收取客户应收账款的责任。由于承担了额外的风险和费用,银行通常收取更高的贷款利率,而且以比该客户担保资产更低的比例放贷。
也是要符合银行贷款的条件,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否则银行是不会进行放贷的。而根据短期贷款的规定,最短的贷款期限可以为4天,至于贷款的数额,可以高达十几个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合同法》中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根据该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性合同,即除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外,还要求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货币后,借款合同才生效。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一、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甚至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贷款。网贷行业的出现使贷款更加便利,它也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欢迎。但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人在网贷到期后拒不还款,那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我们今天就和您聊一聊这个话题。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


·债务纠纷之中他人代写借条起诉谁?
    债务纠纷之中他人代写借条起诉谁?1.债务纠纷之中他人代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借条代写人。也就是说代写借条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具体来说,一般来讲帮人家代写的欠条,代写人是不用对欠条负法律责任的。即在债务人不能还钱的时候,代写欠条的人是不用进行债务清偿的,但代写人是担保人的除外。但是帮别人在欠条上写了欠款人的名字,旁边写了代写人的名字,如果欠款人不还,还没有证据证明钱是给欠款人的...


·个人借款合同书范本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着个人之间的借款,这种借款区分于向银行进行贷款,他也是需要签订这个人借款合同的,在这个合同书当中,可能会约定着一些借款的利息和本金等等,所以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个人借款合同书范本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借款合同书范本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最便捷的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其还钱,但是很多当事人在起诉时,往往不愿意聘请律师,但是自身又不知道该如何起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为您讲解欠款如何起诉,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欠款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的程序主要是以下几...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的定义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债务,因为清算主要是清算债务和财产,被清算的公司一般只有较少债权。因此,清理债权、债务中,清理债务是中心,偿还债...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一、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 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础的债务而承担的实体责任,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设定的一种法定责任,它虽然具有补偿损失的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