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公司情况说明是一种常用的文书之一,一般说明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对方的要求来写,因此公司情况说明的内容和格式都略有区别,办理的公司事务以及对方的要求如实填写,然后在加盖公司的公章即可,写的时候可以参考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根据自己正在办理的公司事务,稍作修改写清楚就可以了。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财务说明)公司情况说明之财务状况说明???????? 有限公司原系北京市人民政府外经贸????????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由???????? 总公司和????????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年???????? 月???????? 日颁发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其中:中方出资???????? 万美元,占???????? %;外方出资???????? 万美元,占???????? %。经营期限为 15年。本公???????? 司经营范围:。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报表的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合计????????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万元,2010年度利润总额???????? 万元。公司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 %。公司2010年度销售费用累计支出????????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减少???????? %;管理费用累计支出????????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 元。公司2010年度应缴纳各种税金???????? 元。其中增值税缴纳???????? 元;个人所得税???????? 元;车船税???????? 元;城市房地产税???????? 元;土地使用费???????? 元;所得税???????? 元;城建税???????? 元:教育税附加???????? 元。公司2010年度已缴纳各种税金???????? 元。其中增值税缴纳???????? 元;个人所得税???????? 元;车船税???????? 元;城市房地产税???????? 元;土地使用费???????? 元;所得税???????? 元;城建税???????? 元:教育税附加???????? 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 人,公司本部设???????? 个职能部门;公司2010年度累计支付工资???????? 元。年月日???????? 公司每一种公司情况说明对应办理的事务不同,可以在写之前询问清楚对方想要知道的公司的哪些情况以及哪些说明,或者是找一份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作为参考,这样写出了的公司情况说明才能得到认可,才能更快的完成需要办理的事务。



相关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时间,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条件是怎样限定的,所以导致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会很茫然,所以,公司资本的认缴时间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一、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创业者注册公司的,首先要根据自己选择的公司类型来办理相应的注册程序,经过工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才能注册公司。而在注册不同公司的时候需要的材料不同,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一起在西瓦恩在进行了解。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


·一、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会赔吗?
    一、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会赔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公司法人股东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东区别是什么?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公司的代表行为,并在法律...


·公司法董事人数奇数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董事人数奇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人数奇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董事会人数为偶数还是奇数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的作出规定,但以我们的日常经验来说,若为偶数则益出现平票现象,这不易公司决策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说,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偶数,但奇数会更好些。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1、成员构成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要的法律之一,但是法律本身修改不是很频繁,难以适应现实社会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因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条文规定之外的实践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


·子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区别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一、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资企业没有注册资金要求。 二、外商设立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公司转让股权,是指企业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所需要交纳的税收有很多。这些税收金额加起来无外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那么,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 转让方是公司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


·股东所在公司的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股东被冻结的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势必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因债务被法院冻结资产,应该是涉及诉讼,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保全财产。对保全财产的范围是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如果想解除保全,得申请人同意,由申请人申请解除。二、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内部决策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保护程序和变更登记这五个步骤,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


·个人开公司注册资金是要现金吗
    不一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