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其具有以下特征。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 一、双方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为您进行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通常包括公开市场发行债券和定向承销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是地方政府为了处理常年积攒的债务而实行的置换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债务的置换必须严格遵守置换的基本规则,将会为您详细解读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规则和具体操作。一、地方债置换的基本规则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微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
·起诉离婚异地能办理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男女登记结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除此之外是不允许到其他地方办理结婚登记的。但若是需要离婚,协议离婚仍旧是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手续,不过要是夫妻又都不在户口所在地的话,此时起诉离婚异地能办理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起诉离婚异地能办理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和国有两种形式,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以,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
·农村耕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耕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耕地无法对所有权进行继承,但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承承包权,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如果承包方...
·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计算标准有哪些? 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计算标准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相关的规定给予的补偿。相信住在农村的朋友,都会很关心一个问题,遇到拆迁征地自己是否能拿到应有赔偿?其实对于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问题,国家土地相关政策都是有了很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信息。(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他人时,需要签署一份土地承包合同,通常合同中会写明承包期限。到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可能很多农民朋友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结合一篇范文给您讲一讲。 一、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解除土地承包关系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的出让和转让都有严格程序,一些企业拿到土地后,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擅自转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土局查办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行政处罚书。在特殊情况下,行政处罚可以减免。那么,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单位或个人将属于政府的土地出让给别人,然后对方需要给土地出让金的。我们也知道生活中土地的用途有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等等。那么土地使用金的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金是如何计算的?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企业只能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并且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样,住宅类的最长为70年。而对于企业来说,修建厂房是主要的用地行为。那么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