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时代下的金融发展迅速,伴随而生的网络诈骗行为也较为猖獗,特别是电信诈骗。对于这一新型犯罪行为的产生,广大市民缺乏较为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在被诈骗之后,当事人在进行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处理的期限等问题应有相关的了解,在此为您解答。
一、诈骗金额立案后的处理
(一)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与此同时进行刑事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公安局对诈骗案立案后的处理时限
(一)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侦查部门在十五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同时告知本院控告检察部门。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申请复议。(二)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控告检察部门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侦查部门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三、网络诈骗罪的判刑期限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相信经过我们的介绍,广大市民会对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这一问题有了思路,若遇到此类问题可根据上述内容进行参考,同时本文还介绍对于网络诈骗判处刑罚的期限,让您能够更清楚的意识到此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而更好地规避此行为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害,保护好自己的钱财。



相关内容: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人员可以到法院取保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人员可以到法院取保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人员可以到法院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必须要符合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并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具体审核,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况的可以申请,应该尽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刑期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二、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最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川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癌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


·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别都有什么
    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别都有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


·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醉驾拘役生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醉驾拘役生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


·一、醉驾刑事处罚有哪些?
    一、醉驾刑事处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是最主要的犯罪对象。在一般情形下,毒品数量的多少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即案件所涉及毒品数量越多,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越严重;反之,毒品数量越少,则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轻。同时,毒品数量的多少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同样成正比,即案件行为人涉毒数量越多,一般表面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越大,反之,涉毒数量越少,行为人的...


·中国刑法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怎么量刑的?
    一、中国刑法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怎么量刑的? 中国刑法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量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


·死刑怎样执行,有哪些方式?
    在我国刑罚处罚方式很多,死刑作为中国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单纯的以为死刑就是将他人处决。死刑并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执行方式也有点多种。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死刑怎样执行,有哪些方式?”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死刑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 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


·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
    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 一、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 扒窃判刑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扒窃金额高不高,是否到达刑事处罚的标准。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


·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缓刑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刑罚,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规定也是十分严格。可是,很多人对缓刑的刑期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缓刑刑期的起止时间如何表述及如何折抵计算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参照执行。一、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其刑期的起止时间,应当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表述:1、对于判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