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人想用我的身份证贷款可以吗? 我的情人想用我的身份证贷款可以吗?不可以,因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贷款需要个人的身份信息,贷款若是逾期不还,个人征信会受到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二、贷款的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在2年之内不主张权利,法院就不再保护。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上的权利?上诉权,是...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断方面的证据。如果在2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仲裁等,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
·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贷款中介欠钱不还怎么办 贷款中介欠钱不还怎么办?1、先和债务人协商。2、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逾期还贷款后果是什么?1、个人征信受损,影...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 什么是债务债权关系? 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内部的债务债权关系处理的方法相比债务债权关系要简单的多。 内部债权债务的抵消的处理 第一年 (1)内部应收账款抵消时 借:应付账款【含税金额】 贷:应收账款 (2...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现如今无论生意公司与公司合作还是找工作,买房子等等,都需要签合同,而且合同是主要当 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可以更好的受法律保护。 那么如果合同解除后还有一些债权债务问题,那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存单质押信托贷款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信托贷款风险有哪些? 一、办理存单质押信托贷款业务,银行有何风险点? 银行贷款的方式很多,信用也好,抵押也罢,只要能够证明能够按时归还本息,银行一定会考虑发放贷款,而存单质押在审核方面是比较严格的,但是,依然有风险存在。存单质押贷款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以金融机构核押...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上市公司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
·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主张债权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对诉讼主体的确定、案件的审理范围及责任的确定,实践中的处理却不一而足。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配偶在共同财产范围偿还。在司法实践中将死亡债务人的配偶作为被告的作法,比较一致。但对其承担的责任,却认识不一。1、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吗?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吗?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即:生效的法律文书只明确债务人为夫妻一方,另一方承担债务缺乏生效法律文书依据。有观点认为,即便有证据证明系共同债务,从坚持判决既判力的角度,应认定判决书确认的债务人为个人债务,不应当把夫妻另一方作为连带债务人,否则将引起既判力的无限扩张。笔者认为,基于诉讼稳定...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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