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宜州市市区规划区内(原庆远镇辖区、现庆远镇龙村、宜畔村、东屏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31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29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740元/亩到22960元/亩之间。 宜州市市区规划区外:庆远镇原矮山乡(宜畔村、东屏村、六桥村除外)和原太平乡辖区、现庆远镇叶...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平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9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80元/亩到16720元/亩之间。 银滩镇、侨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39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59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99元/亩到17599元/亩之间。 ...
·2023年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 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征地补偿项目都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一、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二、协议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房地产业成为了一大支柱。越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房地产业成为了一大支柱。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外来打工者选择买房,房价也随着购买力的增长而增长,买房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话题。那么,房屋新政策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屋新政策有哪些? 1、金融房贷紧缩政策: 目前北京的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常政发〔2007〕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限制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限制条件是什么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浅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 常常有网友咨询: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呢?下面,我们就以一个案例,来给您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事实: 1. 李某祖父拥有地契,在上建有房屋。几栋房子?(亲戚家的房子面积有多大?) 2. 李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家务农, 3. 二儿子的子女在外务工,并在城里购房,户口也迁到城里。 4. 大儿子家的儿子把户口从城里迁到农村,并将房屋翻修。(没有迁之前,也不影响对房屋的...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地政府都需要根据本省实际,制定适宜于本省的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我们可以知道,若现行的法律规范已经不足以达到安抚民心、维护社会和平的目的,则需要重新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安徽省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
·土地使用权终止之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终止之后怎么办?我们知道,我国如果要使用土地进行活动,是必须持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的。而且,对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规定的,用途不同的土地其年限标准有所不同。一旦使用年限到期就以为这土地使用权的终止,那么,土地使用权终止之后怎么办?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土地使用权终止之后怎么办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2023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确保征地拆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7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