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一般都会购买婚房,在现实中买房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有时是夫妻双方自主购买,有时是父母出资购买,也有可能是采取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都会涉及到在非那根产证上加名字的问题,然而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民法典》婚后加名字有效吗,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民法典》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当事人在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二、房产证加名字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在办理房产证加名之前要先确定这些事项:

1、首先确定是否有房贷,如果有房贷,是不能进行加名的。因为在你从银行办理房贷的同时,你的房子已经被抵押——这也成为不少女性选择婚前买房的最充分理由。

2、在有房无贷的情况下,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房管局填写加名申请。

3、经房管局核实无误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办理。

4、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其实婚后在房产证上家配偶名字是很方便的,因为是夫妻关系了,所以一般是不收取加名费用的,只需缴纳一下制作的工本费就可以,但是这个价格一般是不一样的,这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考量。两人既然已经领证成为夫妻了,那在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就和直系亲属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是一样的了,主要有四点:

第一、在去加名字前,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这是必须要准备的,如果不方便复印的话,一般房管局大厅会有复印机,可以直接去那里复印。而且一定要本人都到,也就是夫妻两人都要到场。

第二、接下来就是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号,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但是大部分地方是收取80元的工本费、5元的贴花费和25元的制图费。这些都是需要缴纳现金的,所以去之前一定要准备好。

第三、证件上交齐全,费用缴纳完毕后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之后,就可以再来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了,这时的房产证上就是两个人的名字。

第四、记住,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你们的房子买时候交的不是全款,而是贷款的话,那还要去银行办理一下抵押变更手续,这样以后就不会出现还贷的问题。

简单四步,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了。

我国私法采取的是合意原则,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处理,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对财产进行处分,故而《民法典》婚后加名字有效吗这个问题,只要双方合意达到一致,加名字的行为就会产生法律效果,否则就是无效的。


相关内容:

·关于新加坡的离婚制度
    关于新加坡的离婚制度 关于新加坡的离婚制度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国的涉外婚姻也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国情、经历、教育状况、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对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规定,如果该离婚案件是由我国法院受理,则适用我国法律;如果是外国的法院受理,则适用该国的法律。因此,对于涉外离婚的当事人来说,了解我国法律规定的同时了解有关国家的法律,...


·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我国《婚姻法》中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父母抚养子女只用到成年的时候就好了呢?究竟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


·爸妈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的?
    爸妈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会不会被分割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时,是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会不会被拿来分割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会不会被分割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因此,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是不会被分割的。 二、夫妻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


·诉讼离婚男方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决
    并非所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是会同意的,因此就有可能出现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虽然此时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却对最终的判决结果无所知。那一般诉讼离婚男方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决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


·双方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现在我国有一些农村地区,其实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就办了结婚仪式而已,可能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根本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纪。结婚的时候没有领结婚证,自然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说白了也就是分开。如果有小孩的话,确切的来说属于未婚生子,但是当事人在分开的时候,估计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


·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除了要同时提交离婚材料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一般是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那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呢?而打离婚官司又需要多长时间?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的内容主要有赔偿费用的义务支付人、应该支付国家赔偿的情形等,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机关认为不予受理决定错误的...


·发现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现实中,在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自己的离婚证,那要是发现离婚证丢了怎么办呢?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怎么分割财产?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怎么分割财产? 不论是男方提出离婚,还是女方提出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原则上都是一样的,即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分割,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分割,如果涉及夫妻一方财产的,原则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对半分割,但司法实践中也会要结合财产来源、贡献等各种原因综合考虑进行合理合法的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


·离婚能够请求赔偿吗?
    离婚能够请求赔偿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中可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在夫妻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