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款纠纷?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款纠纷? 一、建筑工程款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纠纷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确定的,因此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因此您在要慎重。尽量选择正规的合法公司。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
·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 在员工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向劳动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结果出来才能进行工伤鉴定从而拿到用人单位的赔偿,这是受到工伤后索赔的流程。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对劳动者所受工伤进行分类,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
·公司的经理是选举还是聘用 聘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简而言之,股东会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产生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年假是职工一年一次的休假,随着炎热的夏季来临,不少企业的生产 年假是职工一年一次的休假,随着炎热的夏季来临,不少企业的生产、销售处于淡季,用人单位也在这个阶段安排员工轮流享受年休假。那么,哪些劳动者享有年休假?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劳动者享有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置职工、买断工龄等问题,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了解到这个问题有助于劳动者诉讼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企业“自主改制”为基础 因企业改制活动引发的纠纷,必须是建立在企业“自主...
·关于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职工如果在用人单位遭受一些意外的伤害的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被定性为工伤。员工工伤以后最重要的两件事情就是抓紧时间去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者是紧密相连的。但是本质上来说又是有所区别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申请部门不同。 根据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请;...
·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 工程和其他商品一样都是有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使用方就有权利针对一些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申诉和维权,工程的种类不一样,涉及到质保期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对此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据查的资料,没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保要求,但是可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建设单位所交付...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 一、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以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所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样的?我们就此摘录了《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样的?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一、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否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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