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争夺三个月的宝宝抚养权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会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如果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话,势必无法协商达成一致,这时也就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那对于母亲而言,此时应该如何争夺三个月的宝宝抚养权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母亲如何争夺三个月的宝宝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二、父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一般情况下要是孩子还比较小的话,父母离婚抚养权往往都是会判给女方的,但作为男方若要想争夺抚养权,就要先搞清楚法院对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标准是什么,这样才能结合自身情况来收集相应的证据。关于三个月的宝宝抚养权的问题,上文中分明从母亲和父亲两方面做出了分析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也就是父母双方离婚时,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 抚养费给付的法...


·一、如果犯重婚罪的怎么处理?
    一、如果犯重婚罪的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中对重婚罪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应该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重婚罪的认定可以根据有配偶者是否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进行判定。 1、根据《刑法》第r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新婚姻法法定假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结婚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前期需要认真准备,以确保婚礼的顺利进行。职工举行婚礼的那几天,事情非常多,本人需要向单位请假,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给足假期,并支付婚假工资。那么法定假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讲一讲。一、婚姻相关法定假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
    现如今有不少夫妻都是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但此时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因为,很多人发现一些起诉离婚的夫妻最终是被调解离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双方能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协商离婚,如果双方达不能一致意见的,需要起诉到法院离婚。那么,离婚起诉...


·在我国被起诉离婚后可以反起诉吗?
    在我国被起诉离婚后可以反起诉吗? 可以,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但必须是民事诉讼意义上的反诉。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通过法院向原告提出的相反的民事权利请求。反诉是相对于本诉而言的,本诉是原告提起的诉讼,反诉是在本诉的基础上产生的诉讼。反诉提出的时间,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反诉与本诉有牵连,但与本诉不同,反诉请求...


·净身出户没钱给抚养费
    净身出户没钱给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二、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


·一、连江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一、连江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但是都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作出认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是约定无效的主要是依据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


·一、单方申请离婚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一、单方申请离婚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一般会考虑一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问题,分配方法如下: 一、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