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的教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我们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我国,人才的发展和培养离不开教师的存在。随着国家的进步,我国对于教师的一些政策,都正在逐步的落实过程当中。其中最引教师们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教师的工资问题,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我国的教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的教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 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而教师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教师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教师绩效工资的工作重点是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教师绩效工资基本特征是将教师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教师对单位其他贡献。单位支付给教师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二、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教师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教师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教师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教师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教师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 =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在上述资料中,我们针对我国的教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为您做出了详细介绍。教师的工资一般是由正常工资加绩效工资而组成的。而绩效工资主要是指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各方面表现比较好的教师,通过评估以后,对教师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绩效效考核制度为基础,就是说,在工作中表现越好,绩效工资越高。


相关内容: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分公司若领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执照,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也享有民诉主体资格。而工程处是否能成为民诉主体,要看是否经工商部门登记:而项目经理...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自古以来,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直是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主体再附属的施工方略,而管道工程的施工与周边环境自然有剪不断的厉害关系,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对管道工程的施工有相当大的的影响因素,而管道工程的总体布置设计情况更是与管道工程的质量息息相关。 一、通风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1、风管制作是整个分部工程内在质量好坏的关键。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材料要求...


·劳动社会保障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大部分读者朋友们都属于劳动者,而劳动者的权益是最容易被他人损害的,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颁布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社会保障法是什么呢,又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和条款呢?下面我们就告诉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关系法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属于劳动关系法律的一种。 赔偿情形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该赔偿的四种情形: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哺乳期之后辞退你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假已经休完,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是能够享有一小时哺乳假的,而这个假期被称为授乳期。2、如果公司里的老板想以辞退的方式来强迫...


·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
    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1、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虽说一般情况下的休假我们是根据企业制定的规则进行的,但企业制定的休假规则也是根据国家休假规定或者地方休假规定进行制定的,所以在企业制定的规则之外,我们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带薪休假的假期,其中职工年假就是最基本的带薪休假假期,那在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怎样的呢? 上海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


·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常有的现象,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如果员工拒绝,则要扣员工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现实中,不少单位就是这样做的,下面我们来告诉您这样做是否合法。 一、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


·辞退未满试用期员工是否有补偿金
    辞退未满试用期员工是否有补偿金 一、辞退未满试用期员工是否有补偿金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


·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哪些?
    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哪些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步骤主要是什么?
    一、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步骤主要是什么?(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限制是什么?
    受伤总是难免的,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受伤情况可能会很小不会造成严重的损失,但是如果是重大的受伤就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伤痛同时也会给自己的经济带来一定的压力,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那工伤认定程序时间限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程序时间限制是什么? 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年;2、如果单位同意做工伤认定,你和单位一起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看劳动局是否受理;3、如果不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