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加班加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情况,即员工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另一种则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加点。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后一种情况下,才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这个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300%的工资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二、加班加点争议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当协商不一致,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处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对企业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加班加点的,应要求劳动者服从单位的决定;对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决定加班加点的,应要求企业撤销该决定,职工也有权拒绝执行该决定。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当然同时也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但在一些情况下员工也是不可以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而在计算加班加点的工资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而不能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再申请被拒公司会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再申请被拒公司会如何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都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如果您想在劳动仲裁中获胜的话,就一定要收集充足的、能证据纠纷事实的证据。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在劳动仲裁中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呢,而在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合同期限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分别是: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玻璃幕墙在建筑完成的时候,是要对玻璃幕墙进行工程验收的,只有符合验收标准的玻璃幕墙才是安全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以下,关于玻璃幕墙验收标准的相关知识。玻璃幕墙的验收,具体包括下面这些内容。(一)首先玻璃幕墙以及玻璃幕墙的铝合金构件,在结构上面应该是符合横平竖直的标准,在玻璃幕墙的表面,不应该有划伤等痕迹存在,同时也不能有其他的缺陷存在。在玻璃幕墙的外表,不应该存在变形,或者是任何的突出。在焊接的接口...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补偿条件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补偿条件有哪些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公民被判缓刑是可以工作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青岛市对建设工程质量抓的很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并对工程监督提出了新要求,那么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文件和您讲一讲。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哪里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哪里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劳动者原来工作过的用人单位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那么就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我们在工作中最常见到的劳动合同。通常单位在解除这样的合同时,可能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协调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关系,不少企业兴修水利工程,鉴于此,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检测的内容等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由于不少朋友不知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是合理的行为。劳动合同中对于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没有劳动合同是大前提,这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要求的,员工完全有资格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并且尽快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 二、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