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都离不开土地。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资源。您可以办理所有的证件以后合理使用。虽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可能会比较麻烦,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土地使用证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无论如何都必须去办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的问题。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 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代表着您对土地拥有了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合理开发和使用土地的第一步。土地使用证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等。并且,土地使用证也是您日后维权的一项重要依据。



相关内容:

·土地管理法中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土地管理法中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划拨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


·征地补偿计算示例
    征地补偿计算示例在司法实践中,国家征收隶属于公民的土地的案例不在少数,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国家只有是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土地,否则公民可以获得国家损害赔偿。根据国家所征用的土地的用途的不同,被征收者所得到的补偿额度1也是不一样的。我们整理了一些征地补偿计算示例,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


·政府征地拆迁协议诉讼是不是属于行政诉讼
    政府征地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是:(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


·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并非是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限制的,在年限届满之后,若民事主体没有提出续期的请求,那么相关的国家机关,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受贿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从建设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算。因此对于很多购买二手房的业主来说,土地使用期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的那天开始算起的,而不是购房时开...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无论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只有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于房子下的土地才合法的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快来下文学习知识吧。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中国是幅员辽阔的农业大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需要缩短交通距离促进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这时候就需要牺牲部分农业用地,为了弥补农民的损失,早前国家已经有明确的耕地征收的征收补偿法律,政府对农业用地还是比较重视的。2017年农村征地补偿出了新的标准,那么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17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关于这个疑问,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司注册地址是可以跨省变更的。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0年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地区  补偿标准:水田/...


·农村宅基地可以退出,要房还是要钱?
    一、直接钱补 如果农民愿意将自家宅基地退出,会根据宅基地面积以及国家补贴标准,给予一定的金额的现金补贴。其实,说起直接补钱,有的农民很高兴。但是不同地区补贴肯定不同,一线城市地区与三四线城市补贴金额肯定不一样,给的多皆大欢喜,与别的地方比起来,比较少的话,感觉还不如不补呢。 二、政府建造楼房补贴给农民 政府统一建房,置换给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很多地方试点的是宅基地换房产,让农民上楼的方式。大部...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可以说是高铁高速修建的时期,各地都迎来了高铁时代。但在修建高铁的时候,需要对沿途的居民进行征地,这就涉及到了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必须是合法的,比如参加土地买卖、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拿到土地的企业,即使对外转让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果非法转让和买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犯罪。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土地使用权估值和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估值和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估值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 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 土地使用权估值的方法是: 1、市场法 (一)市场法及其适用条件 市场法也称市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