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

当今社会,离婚案件越来越多,一些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后,可能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生活。如果有子女的话,还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确定下来,有时候是归男方所有,那么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另一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当然你也有探视权,这类事情尽量协商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二、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何确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三、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这个问题。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即便是离婚了,也不会发生改变。如果离婚后子女归男方直接抚养,则女方必须要承担子女抚养费,除非女方存在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如果女方拒绝支付,男方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相关内容: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可以是双方自愿变更,如果发生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离婚后,一方要...


·离婚案件中涉及重婚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涉及重婚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案件中涉及重婚的规定是婚姻法中45条的规定,对于重婚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以侵害健全的性风俗的行为为内容的犯罪。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想保护社...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可以。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


·一、结婚不到一年男方要回彩礼可以吗?
    一、结婚不到一年男方要回彩礼可以吗?是否可以返还彩礼就要具体的情况,对于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二、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1、因给付彩礼一...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符合以上变更抚养权情形了,那么,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抚养权...


·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彩礼算赠与的财产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是比较多的。若需要打官司的话,就要了解清楚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该如何去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两方面的内容。 一、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


·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有什么规定?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下面由我们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


·结婚没领证算事实婚姻吗
    结婚没领证算事实婚姻吗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


·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具体内容
    近几年随着网络等媒体的发达,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冤假错案的新闻?。在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些司法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使当事人受到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失,国家应给予这些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两高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刑事赔偿工作实际,对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


·一、彩礼钱是怎么规定的?
    一、彩礼钱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民法典》中没有 关于彩礼钱的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婚姻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现如今,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女方在嫁给男方时,男方是否有房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结婚时,女方可能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如若婚前房子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有用吗?关于新《婚姻法》加名的相关信息,本文将予以详细介绍。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加名字上去实质上是属于一种赠与,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另一半,是有效...


·离婚时我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妻儿合法吗?
    离婚时我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妻儿合法吗?合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