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补偿金应是多少

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密协议,负有保密的劳动者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推荐一篇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补偿金应是多少?

一、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 ? ? ?? 乙方:(签名)

二、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应是多少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竞业限制协议必须是劳动者与双方签订,而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在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如对补偿金存在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他们可以给予更好的帮助。


相关内容:

·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有转账记录即可,原告仅凭转账记录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除非被告应证明该笔转账不是借款。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债务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还债,除非债务人没有遗产,债务人去世后,后果只能债权人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手里有借条走法律程序,应当准备好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告常口信息资料到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的的管辖法院为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体情况有:1、原告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每份起诉状都应当有原告的亲笔签名或盖章。我国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并且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头起...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我国,所有的案件在侦办的时候,都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以后法院才会立案侦查。否则,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司法程序也会乱套。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求,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条款做出了好多修订。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一、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什么?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什么? 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接触到各种债权债务相关的事情。有时候还存在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情形。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不明白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细节,以至于在债权债务上出现一些意外。那么学习相关的知识就可以有效避免这些问题。下面就是相关规定。 抵消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两种。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消的效力。依当事人一...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1、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愿意自行履行的,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已经支付利息的,借...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是可以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的,这种行为简称为公司改制。那么,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公司里又有哪些债权人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好好的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企业改制时的债务承担 一、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 (一)银行,是公司资金的主要提供者。银行通过与公司签定债务合约,要求...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债权清理的措施包括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综合清欠;鼓励企业发展,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规范债权转让方式;明确分工;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股权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一、债权债务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


·债务人去世后该如何起诉
    债务人去世后该如何起诉 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上述规定,继...


·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
    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 一、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 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 1、对大股东肯定是利好,因为公司的融资增加。 2、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