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针对即使工人按照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按照要求进行验收,但是依旧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形,与工程相关的各方都对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且也有一定的成效。就目前看来,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五个方面,具体是哪五要素呢?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主要表现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控制的内容包括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大方面。因此,对这五方面因素严格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理论、技术水平,生理缺陷,粗心大意,违纪违章等。施工时首先要考虑到对人的因素的控制,因为人是施工过程的主体,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他们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首先,应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施工人员应当树中五大观念即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其次,是人的素质。领导层、技术人员素质高。决策能力就强,就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措施得力,工程质量就高。操作人员应有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服务人员应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征工程质量。提高人的素质,可以依靠质量教育、精神和物质激励的有机结合,也可以靠培训和优选,进行岗位技术练习。

二、材料因素

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影响材料质量的因素主要是材料的成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材料控制的要点有:

1)优选采购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的人担任该项工作。

2)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3)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止常施工。

4)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5)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使用。

6)搞好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

据统计资料,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总投资的70%或更多,正因为这样,一些承包商在拿到工程后。为谋取更多利益,不按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等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或因采购人员素质低下,对其原材料的质量不进行有效控制,放任自流,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费。还有的企业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无法杜绝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及原材料进入工程施工中,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为材料的检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国家在有关施工技术规范中对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实际施工中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就能确保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

三、方法因素

施工过程中的方法包含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案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引顺利实现。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拖延进度,影响质量,增加投资。为此,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管理、工艺、组织、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四、机械设备

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件能参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管理。

五、环境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此外,冬雨期、炎热季节、风季施工时,还应针对工程的特点,尤其是混凝土工程、土方工程、水下工程及高空作业等,拟定季节性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以免工程质量受到冻害、干裂、冲刷等的危害。同时,要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尽可能减少施工所产生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实行文明施工。

包括工程负责人、施工工人以及各监控方,有时也会出现没有资质能力的人从事建筑工作的。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会购买次品,此种由于料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是较为常见的。针对不同的问题,需要制定不同的办法。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必须公正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评估必须公正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工程质量在经过验收以后,通常情况下,验收单位会出具一份详细的工程质量验收评估报告书。报告中针对整个工程质量当中存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都会详细的罗列出来,并且我国其实也要求绝对不允许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评估必须公正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评估必须公正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疫情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吗
    疫情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的,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的话,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虽然规定了企业拖欠工资的法律...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年底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的高峰期,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核心问题,主要还是经济责任的多少问题,本文探讨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法律责任,主要是违约金的责任,给当事人双方造成物质经济损失时,当事人应承担的履行给付、赔偿损失界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签订一份有效的合同可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提高工程的效益,同时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法律基础。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另一方该如何索赔呢?索赔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索赔的依据 对于因甲方的原因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的,承包方是有权提出索赔的。首先,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其赔偿数额应...


·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员工自己同意的,要是员工不同意的话,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除非是员工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的,那么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如何的。二、其他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 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 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吗?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吗?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之后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拿着有关部门开出的鉴定证明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的。当然,工伤鉴定的结果是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每个不同的部位有着各自的工伤鉴定标准。那么,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快来看看吧。 双耳或一耳要做听力测试,《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 双耳听力损失≥91dB,是四级伤残; 双耳听力损失≥8...


·员工手腕错位工伤可以认定吗?
    员工手腕错位工伤可以认定吗? 一、员工手腕错位工伤可以认定吗? 因工作原因导致员工手腕错位的,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一、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没有规定必须先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续存期间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工伤鉴定之后,伤情复发,是可以享受除伤 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包含《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三 条待遇的。即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器械费、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技术性强的工作,对项目从施工到完成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各类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审计过程必须要由专业的审计师来担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可供您参考哦。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


·劳动法2023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作为保护弱势群体劳动者的一部法律,在我国的地位可见十分重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由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特性,所以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