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之后,就可以提前进行销售。对于购房者来讲,一般期房的价格都是比较低的,但与此同时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那究竟购买期房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期房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
期房顾名思义就是远期交付的房子。
优点是——
1、先期订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子,销售工作刚刚展开,开发商所能提供的所有房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就有了大量的选择余地。2、价格都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10%左右,或者更多。房地产开发商对于一个房屋的开发一般需要一至两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资金,对销售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3、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而付,一般分为三次。首次付款时间为开工时,付定金和首期房款,一般仅付1万元的定金和总房款的10%左右;第二次时间是工程进行一半时,约付款额为总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房屋已经交工或即将投放使用时,购房者付完全款,同时房地产商将房屋交给购房者。4、工程质量可以看到,随时监督,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看工程进度,对于墙体、地板、隐蔽电路等建好以后不易看到的情况,这时都一览无余。
缺点——
1、根据图纸买房,看不到实物。看到的仅仅是欲购房屋的户型图、整个物业的效果图,而非实物。2、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判断。虽然房地产商为您描绘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但是具体怎样还是不要看最后拿到的实物。3、开发商情况易把握。若开发商在物业建设过程中因实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资金,使工程停顿,那么购房者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4、市场行情与价格涨跌难以预测。5、看到的仅仅是样板房而已,与用户最终的房屋会有所差距的。
二、期房面积误差如何应对
期房的面积是从图纸上算出来的,只有房子盖成了面积才会实际测出来,两者间出现误差是在所难免的。但纠纷却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你签一份好合同。先要规定一个合理的误差范围。在售房实践中,售购双方一般这样规定、“……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2%(或3%,不包括±2%或3%)时,房价款保持不变。”误差是2%或3%,现在尚无一定规定,实际中多按项目不同由发展商和购房者共同商定。据笔者了解,一般较少出现实际面积小于暂测面积的情况,也就是说退房款的情况不多。而实际面积大于暂测面积的情况比较多见,买家要为此多付超出面积的房款。因此,购房者对这个误差要慎重考虑,应在合同中明确、“超过部分”,指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值,减去合同约定的某个百分比允许误差后所得的面积。比如、合同约定超过3%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如果实测面积数为5%,则购房者只对5%减去3%后剩余的2%部分付款,而不是对超出的5%部分全部付款,因为3%部分双方已约定了房价保持不变。这样就可以防止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若你有购买期房的打算,那此时最好先了解清楚购买期房的利与弊,权衡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期房,虽然期房的价格要便宜一些,但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因此才需要购房者慎重考虑,不能光凭期房的价格吸引,这样只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相关内容: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哪些细节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哪些细节 1、核实房屋情况。 了解房屋自然情况,既包括房屋位置、地址、门牌号,还包括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开间、进深等细节,更包括房屋预留物品、装修情况、物业服务、生活配套、商圈环境等。 2、核实产权是否清晰以及卖方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买方可以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来核实卖方及房产的信息,确认...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数量来计算,有的按照户头来计算,还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者面积加户头的组合,所以,按什么赔偿的问题,主要看拆迁项目制定的具体方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的,要签订拆迁协议,如果当事人觉得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不签...


·房产继承权放弃要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房产等财产的继承来说,在财产分割之前没做放弃的意思表示的均作为接受继承,所以要放弃房产继承权必须做出相关的表示,在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时,必要时可以进行放弃的公证。在接下来的文章里,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房产继承权放弃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放弃房产继承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所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抵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做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要有以下的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材料: 法律明确规定,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的确需要的相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说明,在做房地产抵押交易时,须在拥有者在签署抵押合同中要小于三十天,在房地产的登记地的有关部门,如房屋土地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抵押...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随着房价的飞速增长,面对让人仰望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租房住,不过租房住有时候也会遭遇一些麻烦事,比如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时候该怎么办?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一、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属于房主违约,这时候可以有两种选择: 1、继续租住直至合同到期,合同没到期房主是无权赶你走的,如果房主非要赶你走,甚至把你东西都扔出来,你可以进行起诉; 2、不继续租住,...


·当前社会中,炒房的情况严重到很多人已经买不起房了,顺应这样的
    当前社会中,炒房的情况严重到很多人已经买不起房了,顺应这样的时代产生的租房时代也就来了。房屋租赁是现在房地产市场的热门产业,租房便宜压力小,很多年轻人都愿意选择租房。那么对于我们的房地产来说房屋租赁业务处理方法怎么做好?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业务处理方法怎么做好: 一、以登记备案制度为主线,全面提升房屋租赁的管理水平。 1、合同是基础。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房屋租...


·欠债人父母的房子可以强制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停止一系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规定,实践中各地都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13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


·离婚房子留给未成年子女怎么处理
    其实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把房子的产权留给子女的话,也是比较好的一种解决方式。不管因为夫妻之间的关系闹得有多么的不欢而散,但是相信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感情,并没有因为夫妻感情的破裂而改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留给未成年子女怎么处理? 一、离婚房子留给未成年子女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


·一、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具体的时效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在不“限购”的城市,拥有一套住房并且相应购房贷款没有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购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部分地区调整第二套房最低首付为不低于50%-70%(例如四川省),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需要根据各地区具体政策执行。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原规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小产权房被拆除有补偿吗
    小产权房被拆除有补偿吗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赔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小产权房的权人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拆迁安置赔偿的利益,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