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前夫要涨抚养费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抚养费是被您讨论的最多的话题之一,这是因为我国最近几年来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也会经常拿出来被人们进行讨论。现实生活中,抚养费是会进行变更的,比如说前夫要涨抚养费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前夫要涨抚养费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首先呢,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抚养费确实可以进行变更,也就是说可以减少或者是增加抚养费,其次,抚养费要求增加需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相关内容:

·抚养费一般付到多久
    抚养费一般付到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


·父母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而一般情况下是先由父母协商确定的,不能协商的才由法院作出判决。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


·结婚时间短离婚要退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要退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这里说的情况是很短时间馁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很短到什么程度,是几天还是几个月,但从实践上看,结婚两三个月就提出离婚的话,可能理解为很很短了,而且可想而知,双方在提出离婚前...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哺乳期没哺乳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
    哺乳期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也可以判给女方。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


·结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并请求婚姻机关认可的财产协议书。主要内容有:(1)财产协议书递交机关的名称。(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经过。(3)具体协议内容:包括财产总额,具体分割情况等。(4)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认可;(5)双方当事人及证明人签字盖章、具体日期。(6)写明协议书的份数。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
    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


·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很多人对国家秘密究竟是什么,存在许多疑问。其实,现实中规范的国家秘密并非是在娱乐影视中所定义的那般。那么,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呢?此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中也有国家秘密,那么,该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 国家秘密,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只局限于某特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些事项究竟指的是哪些方面呢?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保守国...


·一、网上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网上可以告重婚罪吗,应该怎样办理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二、重婚罪的诉讼时效刑法规定,最...


·男女没结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需要注意男女结婚应该是以领取了结婚证为标准,如果仅仅是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却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那这样就视为没有结婚。实践中要是男女没结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没结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