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售同权政策,最先是由广州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政策,继而发

租售同权政策,最先是由广州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政策,继而发展为有在我国各大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施行试点的国家政策。目前,河南省最为试点城市之一,将郑州等地最为本省试点对象,郑州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郑州租售同权商住同权政策,该如何理解该政策呢?
一、郑州租售同权商住同权政策?
2017年8月14日晚,郑州市也发布《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共包括17项工作任务,其主要内容为培育四个市场主体、拓宽六种供应渠道、搭建一个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制定并完善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相关政策以及租赁市场管理配套政策等。《方案》明确指出,要以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增强住房的居住属性,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积极培育住房租赁专业化企业及住房租赁新业态、新模式,有效增加租赁市场供应,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如何理解郑州租售同权商住同权政策?
1、《方案》指出,要切实保障承租人权利,2017年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相关政策,对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承租方,允许其在居住地落户,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2、《方案》提到,结合城市整体规划和周边配套设施,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改造后用于出租。上面这两条。第一条是广州方案的租售同权,第二条是合肥方案的商住同权,囊括了前两个城市的方案。照着这个思路,后面的几个城市在即将公布的方案中可以肯定的是大招不断,想象空间巨大。北京公布了共有产权住房的落户政策,这个政策只是和商品房同样享受本市户籍平移,并非外地人可以买房把外地户口迁入北京。北京还实行的是积分落户制度,只是租房未来可以加分的政策可能会出台细则。是为了将租售同权政策落实到位,使广大租户的权益得到保障,该项政策的实施,是取消户籍区别对待的表现,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控制作用,同时也各给广大租赁单位带来了福音,对解决外来人员的就业、就读问题是有极大的帮助的。



相关内容:

·母亲的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母亲的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一、母亲的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母亲的土地女儿不可以继承,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


·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集体土地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虽说个人也可以得到分配使用,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这样的话管理起来也会比较方便。但是当前很多人都不了解集体土地的管理是依照什么法律进行的。那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管理的法律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有哪些条件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进一步开发,对于当地的居民生活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对于继承会存在一些特定条件,如果自己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就无法继承有关的权益,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此类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它既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承包土...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定义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①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②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因土地征收而补偿给父母的青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发布征收公告必须是书面形式,也就是说通...


·土地开发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类型
    土地开发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类型 我国的土地可以分为城镇土地、农村土地,农用地、商用地等等。将土地因地制宜开发出不同的用途,其实也就是充分利用了土地的价值。而关于土地开发,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土地开发是什么意思,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土地开发是什么意思 1、广义概念 土地开发从广义上来讲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


·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办房本吗?
    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办房本吗?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办房本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


·襄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襄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 每户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搬迁补助费不足500元标准的,每户按500元计发)。先迁至过渡房后又迁至安置房的,因需搬迁二次,按上述标准计发两次搬迁补助费。 (二)非住宅房屋 一般情况下与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实行同一标准,但非住宅房屋征收涉及大型机器设备、大量物资等搬迁...


·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在一些工程当中,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往往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这时就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除了押金以及合同之外还有许多不易见的风险。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选择风险。如果选择普通抵押,风险比选择最高额抵押风险要小。最高额抵押贷款是目前倒贷现象的主要形式。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于贷款周期较长和本身固有...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土地是国有资源,是国家才拥有所有权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所有权,所以农村总是会有一些农民说着土地是我的,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但是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征地政策征地流程征地补偿征收决定 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要...


·邯郸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邯郸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④地上附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