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一、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质量第一”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要严格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坚决返工,甚至推倒重建。

2、“一切为用户服务”

所谓用户一是指工程的使用者,二是指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用户。一切为用户服务是质量管理系统运行的基本目标,就工序而言,是不给下道工序造成麻烦和隐患,保证本工序的质量;就产品而言,是通过监理工作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

3、“以预防为主”

工程建设工序繁多,施工周期长,控制工序质量,以预防为主尤为重要。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进行抽样检测,统计分析,控制质量动态,发现质量不稳定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达到事先预防的目的。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监理工程师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以理服人、热情帮助。

二、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承包到工程项目后,必须在在施工过程中强调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包括质量第一原则、为业主服务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及坚持科学、守法的职业规范。对建设工程的每道工序都要进行抽查和质量检测,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的苗头,要立即处理,以防问题扩大。


相关内容:

·15岁能找到什么工作?
    15岁能找到什么工作?15岁找不到工作。第十五条【禁用未成年人及例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


·仲裁上写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可以是哪些?
    如今劳动市场非常自由,劳动者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都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力。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被拒后,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手段。在办手续的时候,劳动者要提交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那么仲裁上写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可以是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仲裁上写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可以是哪些?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


·工伤认定是在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在确认自己收了
    工伤认定是在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在确认自己收了工伤之后具体需要做的程序之一,是非常关键的一项步骤,这关系到工伤认定之后能够索要的工伤赔偿金额标准,所以在这里为您介绍一下如果去工伤认定的话工伤认定收费吗? 如果去工伤认定的话工伤认定收费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一般是没有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也给员工自身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如果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的话其实是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因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当中我们时刻都应该注意充实一下自己的。因此,其实有很多的员工都特别的关注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的这个问题。 一、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


·经济补偿金算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算加班工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底的理解,这里的“等货币收入”是指且仅指前面提到的四种工资。如果包...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待岗后,用人单位不能以待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


·哈尔滨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在现在社会中,很多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有时候可能会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进行赔偿的。但是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哈尔滨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一、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用人单位编制手...


·恶意骗取解除劳动关系赔偿
    恶意骗取解除劳动关系赔偿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