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组织工作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组织工作人员了解和学习关于铁路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很好地处理。为了普及铁路建设工程中的相关文件,下面我们为你梳理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暂行办法的相关知识。

一、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

铁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建设项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所包含的、且经验收合格的正式工程和过渡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完成过渡任务的过渡工程不属于保修范围。

桥梁、涵洞、隧道、明洞、无砟轨道的主体结构和路基主体及支挡结构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桥台锥体、隧道洞口仰坡、路堑边坡的保修期限为10年。

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轨道等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5年。

设备、构配件及其他产品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中设备、构配件及其他产品的保修期限,具体保修期限在采购合同中确定。

房屋建筑工程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相关规定。

铁路其他附属工程的保修期限为3年。

按规定进行初步验收、正式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质量保修期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次工程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修实施

铁路工程质量保修的主体为承担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责任单位根据确定的责任承担保修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格式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保修协议书应明确具体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保修程序等。

采用代建方式建设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90天内,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将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及其权利、义务一并移交产权单位。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出现保修协议约定的工程质量问题时,产权单位应依据维修规定对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初步判断,属于保修范围的,应及时按保修协议约定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并同时通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区域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协议书约定时间内予以修复,原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需要进行设计的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认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后,在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下,产权单位实施验收。

施工单位书面表示不能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约定时间实施保修的,产权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但必须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拍摄、量测,同时报告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维修单位应立即抢修,同时对现场进行拍摄、量测,并通知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双方对修复后工程质量存在争议的,由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双方对认定结果仍有争议的,可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端解决方式解决。

有关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以及保修实施部分的内容,其中的条例已经非常清晰具体,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为你解答。其他具体内容可以参照《铁路工程质量保修暂行办法章程》。


相关内容: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在这个期间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如果与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直接处在正式职工期间内,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提供证明误工...


·工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
    工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能否享受工伤旧伤复发待遇,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一,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合同到期,双方合同关系终止,你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但是一般来说,应当先完成工作的交接,就可以不去上班了。 合同到期提出离职 1、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


·一、单位工资不发怎么投诉?
    一、单位工资不发怎么投诉?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身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应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有困难的,可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劳动者在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违法具体行为。为更有效地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


·在我国退休后判缓刑工资咋发
    说起来,在我国规定的法定退休年纪通常都是岁数比较大的。因此,一般提到退休人员,您的第一印象就是老年人,老年人在退休以后的正常生活应当是颐养天年的,或者说寻找一些其他的兴趣爱好来丰富自己的生活。如果犯罪的话,那么肯定会对自己有影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退休后判缓刑工资咋发? 一、在我国退休后判缓刑工资咋发? 工资待遇是正常发的,没有影响,因为已经退休 二、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一、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60周岁,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超过这样的一种年龄的话,他就已经退休了,不会在单位里面继续的进行工作,自然也就不需要用到这样的一种辞退的方式了。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


·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否存在?
    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否存在?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不存在,因为对孩子来说他并没有工作,所以不存在误工费用,但是孩子受伤的话,大人会有相关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主要还是因为大人毕竟要照顾孩子,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需要进行一切方面的照料,这个时候会耽误到工作。1、 孩子受伤,大人的误工费损失是以护理费的形式存在和要求的。孩子受伤后如果住院,并且出院时有医嘱需要大人照顾多长时间以及照顾的人数,这样,大人的护理...


·一、广州工伤待遇审批要多久?
    一、广州工伤待遇审批要多久?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工伤职工待遇申领需提交材料有:1、《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网上下载)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原件备查);5、跨统筹区户籍职工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选择《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方式三,且本人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推进,各种手机通讯工具层出不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推进,各种手机通讯工具层出不穷,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隐患。其中微信是被备受广大人民群众所推崇的,所以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从而骗取他人钱财。那么微信被骗了钱怎么报警?下面且听的我们带来详细解答。 微信被骗了钱怎么报警? 我们在使用微信时遇到网络欺诈行为,切记保留完整的证据材料(事情解决前绝不要删掉骗子账号,保留证据),并按照上面...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中,住是人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因此我国的建筑市场一直处在不断增长状态。然而由于建筑的长期以及建筑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故情况,经常会出现一些责任纠纷。那么,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一、理论主张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