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那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了,工程质量的好坏关乎着人们的安全。对此我们要重视起来,工程完工后要进行质量验收,是否达标,那么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的重要环节。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开工,直至达到开工条件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

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将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题。项目监理部将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诺的机具、人员、材料进行投入来作为衡量是否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条件之一。

2、 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

(2)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3)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应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测。

(4)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

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3、事后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工程质量是整个工程的重中之重,作为施工方务必要做好施工质量的保障,要加强对质量方面的监管,全面保障质量的安全。根据以上的内容可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了,对于以后我们验收工程质量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大致的方向了。


相关内容:

·告丈夫重婚罪找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告丈夫重婚罪找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街办(火巷村);温泉镇(黄官寨村、八里庙村、地庄村);彭原镇(下庄村、刘...


·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
    租房子是我们需要慎之又慎的事,因为房屋租聘闹出的事件不在少数,所以在租房时有一个规范的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租凭宅基地更需要健全手续,这样不光可以避免发生大的纠纷,更可以有效保障自身的权益。那么规范的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


·征地补偿计算示例
    征地补偿计算示例在司法实践中,国家征收隶属于公民的土地的案例不在少数,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国家只有是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土地,否则公民可以获得国家损害赔偿。根据国家所征用的土地的用途的不同,被征收者所得到的补偿额度1也是不一样的。我们整理了一些征地补偿计算示例,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农民集体所拥有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土地之前的用途来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称为征地补偿。然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土地状况也不相同,所以征地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那么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但地形多山地,真正能使用的农田和土地资源稀缺,再加上人口数量大,所以我国面临着很严峻的土地资源问题。为了更好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那些闲置和荒废的土地应该被重新开发,所以需要取得土地的使用资格。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哈尔滨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哈尔滨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一、哈尔滨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


·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能继承吗?
    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能继承吗?承包土地是可以继承的。唯有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财产权一般都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也不能赠与他人。因此,土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和赠与的,但是这个过程还是按法律途径进行,遵守相关规定,不可以私下进行。二、林地...


·有房照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
    有房照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不可以,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易。 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


·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像修建房子或者的进行农作物的种植,那么必须得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要合法的使用土地,就必须向我国相关部门去申请土地的使用证。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了解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需要包括些什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如下的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非法转让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非法转让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非法转让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涉及到违法土地法规的行为,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两年未征收,征地批文会自动失效吗?
    两年未征收,征地批文会自动失效吗?会,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但国务院出台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中有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为两年,超两年不征收的,批文会失效。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