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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支付离婚后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有的人生活比较贫困,在与配偶离婚之后,虽然也想好好抚养孩子长大,但奈何自己没有能力支付孩子抚养费,那像这样无力支付离婚后的抚养费情况,要是遇到了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力支付离婚后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实践中,计算离婚后的抚养费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同时由于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因此当事人离婚之后实际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也不同。而要是因为当事人的情形发生了变更的,那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对抚养费进行增加或者减少,自然对于抚养权也是可以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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