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首先,关于“未成年的子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18周岁成年,那么18周岁以下的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他们理所当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其中有一个例外,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的,视为成年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承担全部的民事义务。父母对于符合上面这种条件的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也就是没有必要付给他们抚养费。其次,有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界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原来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指出在校就读的学生是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所以近年来大学生状告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屡见不鲜。由于我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初中以上就不再是义务教育了,所以父母没有义务再去为大学生支付上大学的费用。当然,从伦理道德来说,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父母为子女支付上大学的费用是应当提倡和鼓励的,因为一个民族要发展,就必须保证他的公民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我国规定的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制度,但是在很多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年限远远不止九年,有些国家把大学高等教育也列入到了义务教育的计划当中。我国现在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是很发达。虽然在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教育的经费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为辅,即允许收取一定的学费。但实际上由于家的财政投入不够,高等教育变成了以收取学费为主,而且高等教育的学费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子女在上大学的时间绝大多数已经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与父母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上大学的各种负担是很重的,如果父母确实没有支付能力,子女又已经年满18周岁了,再要求父母为子女支付上大学的费用就相当不合理,违背了《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而且接受高等教育是一项智力投资,在现有的条件下,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就业的条件就越好,得到的回报就越多。这项智力的直接收益人是子女自己,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应当由子女自己来支付这项费用。而且国家现在取消了高考的年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过高考直接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学校也通过各种方式,如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来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所以子女不依赖父母支付费用而靠自己努力来完成学业业也不是不可能的。对于成年子女,如果因他智力低下、残疾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对其依然负有抚养义务,这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种情况沔,父母不得以子女已满18周岁拒绝付给抚养费。但是如果成年子女因为主观的原因不愿意参加工作,想靠父母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父母对此则没有抚养义务,子女即使通过诉讼也不能取得所谓的“抚养费”。通过上文对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叙述,在起诉抚养费支付情况时原告的身份很容易弄错,无论孩子年龄的大小都可以让监护人以孩子的名义作为原告,所以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符合抚养费要求的人员,如果想要成功的起诉到抚养费,可以通过相关律师帮助案件顺利发展。



相关内容: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关的法律进行分割,因为在法律上你已经离婚了,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在领取离婚证时已经生效。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躲避债务、满足购房条件等,双方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办理假离婚的。我国婚姻法不承认假离婚,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因...


·2023年新婚姻法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当今社会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涉及分配财产,房产等问题,有时还要涉及到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当离婚涉及到给与孩子抚养费时,您知道我国关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最新的抚养费规定,希望能帮助到正有此困惑的您。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


·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要看实际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离婚一方如何申请抚养费强...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自动离婚的。二、分居多久才能离婚?1、对于分居多久才能离婚,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2、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


·《民法总则》对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彩礼问题始终是困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最新的民法总则对此也是作出了明确的回应。可是,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对此新规定却并不了解。那么,民法总则对彩礼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总则》对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


·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支付方式是什么
    夫妻离婚围绕子女产生的问题不仅仅是抚养权问题,还有抚养费的问题。而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具体又以什么方式来支付抚养费。针对这两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


·夫妻离婚的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夫妻离婚的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导致感情破裂。很多时候一般会选择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生活。但是另一方却不想离婚,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存在一方起诉离婚,但是另一方却拒绝出庭。对于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