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每一个家庭的核心。随着人们对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生活中我们身边可能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针对这一点,相关法律法规是有规定的,以下是对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详细介绍。
一、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因为情势的变更,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变更。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很多婚姻家庭部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然而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我们针对,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问题,已经通过上述的资料为您做了详细的解答,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夫妻双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而且抚养费的标准各地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裁决,如果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妻子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相关内容:

·妻拒付抚养费的后果?
    妻拒付抚养费的后果有哪些如果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开放,人们的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离婚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人们将感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再被其余的东西所干扰,离婚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对于半路夫妻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我们将在下面介绍。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有哪些 1 、离婚程序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就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作出充分的协商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但有的人却在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那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如果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三个问题的处理,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其中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大的,而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很多人也不知道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说白了就是我们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在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而诉讼过程中自然需要当事人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说的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那要是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 可以,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是绝对需要依靠律师的,甚至是律师在代替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都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困难。基于这种困难程度,所以才有一部分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非常关心律师的收费问题。所以我们将针对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阐述。 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法条链接:《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不直接带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子女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案件,一般就夫妻过错,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方面进行辩论,案件开庭时,应当将身份证,结婚证,带齐,当事人做案情陈述,应当提前写好材料,把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陈述清楚,准备好佐证材料,带齐证据原件。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 那么在法庭辩论中针对这三方面如何辩论,北京离婚法律咨询中...


·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讲,其还需要父母的抚养然后才能更好的成长。而要是此时父母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那到底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


·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此时自然是不能顺利的离婚的。而即使在满足了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也提供了相应材料的,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