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建立起来,公司在运作中也要设立企业法人,如果在出现意外情况下要进行变更,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合同的手续有哪些?一般情况下要准备好企业变更书。指定新法人代表的证明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一、公司法人变更代办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1、上市公司财...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由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因此,在没有进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拆除房屋的责任主体。同时,由于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关于委托事项的相关规定...
·哺乳假到另一个公司也有吗 哺乳假到另一个公司也有吗?理论上是应该有哺乳假的,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
·在我国什么公司有他项权? 在我国什么公司有他项权? 需要办理他项权证的这种事情也不仅是针对普通公民个人的,因为公司有的时候为了资金的正常运转也有可能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司能够抵押的资产也是属于公司的一些跟借款的数额相匹配的不动产,在抵押登记办理好了以后,等于公司也是有他项权来约束的。那么,在我国什么公司有他项权? 在我国什么公司有他项权?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中将公司分为了两种类型,就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很多人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就拿不定主意,究竟此时应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呢?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知道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从中看哪一种更适合自己。下面本站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
·怎么收购一家公司,收购一家公司需要那些条件 可以。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过公司收购的定义,对公司的收购不限于个人与公司,因此个人是可以收购公司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实质上,...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名称是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和展示,与企业的商誉价值、行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甚至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十分重要、紧密的联系,一个好的公司名称不仅符合公司的企业文化形象、朗朗上口,而且可以使消费者直接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产品功能等产生了解和记忆,但同时,公司名称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要求,那么,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呢?我国对企业法人名称的确定采用的是真实主义原则...
·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合同法,约定违约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二、合同违约金计算 1、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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