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打算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而言,此时协议方式可以说是首选的离婚方式了,而往往只有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不过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那到底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步骤如下:

1、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申明如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第二,子女由何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方法和期限。第三,各项财产的归属、数量和价值。第四,各项债务的清偿责任。第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第六,离婚后一方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方法及期限等。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提出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应当认真填写《离婚申请书》并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除对《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审查外,还须对当事人的收入、财产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核实,以达到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自愿与公平。

3、批准

通过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夫妻关系解除。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婚姻登记条例》对此未作规定。

二、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既未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因而该当事人还是有权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明显,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与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不一样的,并且在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上面也有所差异。一般要是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才会采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也不一定就能最终离婚成功。


相关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国家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一金就非常知晓,然而有一种类似于社保的企业年金估计听说过的人很少,这是一种补充社保的养老金计划,一般它不是强制要求企业购买,而是企业自行选择购买。企业年金一般对于员工未来退休养老是一种额外保障,是缓解退休前后工资差距太大矛盾的措施。下面我们就“企业年金是什么?”进行相关介绍。 一、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


·老人离婚财产执行规定
    老人离婚财产执行规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如果是登记离婚 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确认。 ...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多钱
    一、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多钱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 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 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 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求婚姻法律及婚姻情感专家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现实中,陷于离婚困扰者往往会仅...


·我国的家庭关系自古以来就错综复杂
    我国的家庭关系自古以来就错综复杂,因为以前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大多数家庭的子女不止一个,这样牵扯到老人的赡养、遗产等问题就容易引起诸多纠纷,为了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我国继承法也有相关规定。那老人财产分割书该怎么书写?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老人财产分割书范本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人: 协议人甲,长子: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乙,次子: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丙,长女:...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应该要妥善处理,当事人要协商好关系,与重婚对象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


·离婚后想争回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想争回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


·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不太一样的,比较诉讼离婚是由公权力进行判决,来结束夫妻关系。那么您知道民法典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民法典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这里也就包括了涉外离婚额抚养费变更。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


·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怀孕中的妇女是有保护制度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后一年之内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除非双方都愿意协议离婚。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对弱势的一方如孕期女性进行照顾,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若男方有触犯《民法典》的过错行为,女方可提起诉讼,有需要可咨询律师。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后家人该做什么?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后家人该做什么? 一、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多是三十七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长7日。加上公安局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7日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天。 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