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此时当事人之间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合同。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当事人来讲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此时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1、白字黑字,一切以书面为准


有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而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租赁期限长短的约定技巧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电话宽带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清点屋内设施,

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

6、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在修正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二、租房押金什么情况下能退还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这样签订的合同才能对其利益做出保护,否则即使签订了租房合同,也是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的。而按照租房行业的惯例,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通常是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相关内容:

·房产合同登记备案是否要收费
    买卖房产固然是要签订书面的房产合同,这除了是房产买卖的有效凭证,也是办理房产登记备案的重要材料。那么进行房产合同登记备案是否要收费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岁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合同登记备案是否要收费 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不收费,购房者只需要将购房合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来办理即可,除此之外不需要提交任何资料。如果开发商以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为由收取额外的费用,购房者有权拒绝,并且可...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二、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不管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购买二手房,购房者所需要支付的价金都是比较多的,而房屋又关系到自己、家人日后的居住问题。因此,在购买的时候还是要小心为上,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才能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那到底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对大量案件的总结及实践经验,二手房买卖时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方面: 一、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 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时,应当审...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根据调查研究,很多男性在婚后都是有出轨行为的,甚至还有的人居然背着自己的妻子私自买房赠小三。那日后如果妻子发现丈夫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小三要回房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


·离婚财产夫妻加名字房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其中房产是重要的家庭财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有时候,房产证上面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这时,另一方为了多分些,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那么离婚财产夫妻加名字房产怎么分?就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离婚财产夫妻加名字房产怎么分?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


·一、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
    一、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方式为:如果对方有过错的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其赔偿因缔约而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现实损失也包括合理信赖利益;如果无过错可以双方协商之后和平解决。我们在正文中会针对不同的情况加以说明。 二、相关处罚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


·国家赔偿新标准拆迁房屋的规定
    在我国,因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许多的土地被政府征用,而土地上的房屋也面临拆迁。政府为了安置被拆迁人员,会对被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许多人对拆迁如何补偿并不了解,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新标准拆迁房屋的补偿规定。 一、国家对于拆迁赔偿标准的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


·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
    现在夫妻离婚时,有些情况下,所面临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比如说,家中的房屋因为政府的规划被拆迁,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对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的问题并不清楚。其实,关于这一点,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一法律知识。 一、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


·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
    贷款买房是否为提前消费还尚有争议,但是贷款买房已然成为现在购房的主流方式,不过在房贷政策的影响下有时候首付比例会有所提高,那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 (一)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必然地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就只能在存在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


·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分割会产生问题,此时婚前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包括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婚后还贷的房产。那究竟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婚前一方买房未取得产权等等情况。下面就分情况为您简单解释一下婚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