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因为各种原因,如夫妇感情不和等,当事人提出离婚,如果有人需要离婚,那么财产继承问题就随之而来,特别是有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没处理好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其实法律上对房屋继承权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呢?您请看下面。1、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4、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6、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关于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以上有详细描述,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对于房屋的财产继承权都是一样的规定,在处理离婚的事上当事人需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按法律规定来办事,即可把大事化小,不能莽撞行事,否则一旦出现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


·买二手房特别关注点
    看二手房和看新房有相似之处,但是还是有一些特点。因为是旧房子,可能毛病多些,所以看房子的原则就是加倍细心,看起来也麻烦些。但是要知道现在的麻烦是为了未来的舒服,所以麻烦是值得的。看房要诀归纳如下:   白天要看,夜晚也要看。因为晚上看房能更好地了解房屋的周围环境、噪声及照明等情况。   晴天要看,雨天也要看。雨天看房容易发现房屋的门窗、墙壁、屋顶等有无进水、渗漏现象,如能碰上连续雨水,...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


·夫妻一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夫妻一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


·怎样继承房产,办理哪些手续?
    在进行房产继承的时候,如果不办理手续的话,那么会存在一些隐患,对当事人影响是很大的。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怎样来继承房产吗?具体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继承房产,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


·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还是想要选一套比较好的房屋,这样日后自己住的舒心,也不会产生太多的麻烦。而中国人在选房的时候比较讲究,对房屋的户型要求也相对较高。那通常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房子的户型好,晴朗的天气,白天所有房间不需要开灯,光照也充足;往房间里摆放基本尺寸家具,不妨碍人走动;不借助通风设备能自然通风。 通常有5条基本标准: 1、整体形状方正 整体形状...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进行分割,分配给哪一方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是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1、需拿协议书去法院,得到认证才能办理。 2、跟正常交易需时差不多,两星期左右。 3、协议书,产权...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满足上述五点其中的一点,买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归婚前买房者所有。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


·一、婚后我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一定是共同房产吗?
    一、婚后我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一定是共同房产吗? 1、婚后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也不一定是共同房产,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通常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购买的新房是赠与其中一方,或者不动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那么房屋就归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