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

我们知道,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但实践中,有些公司会为员工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以考核该员工是否符合企业的用人条件,在试用期内企业可能会不与员工签订合同,那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

新员工入职后,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就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约定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以及转正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新员工入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

新人最忌讳的就是态度不好,可能自己在学校里是学生会干部,可以指挥很多人,但来到新公司自己就是一名要从头做起的新人,如果让人觉得态度傲慢就会立刻留下很差的印象。一旦第一印象不好,后续再改变就比较困难了。

2、尽快掌握业务知识

在保持良好态度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快的学习自己岗位上的业务知识。一般岗位都会有整理好的岗位职责、工作记录、经验总结等历史文档,可以从这些文档中更快的熟悉岗位知识。学习的同时自己也要整理一份学习记录,可以把自己的学习记录交给其他人审阅提出自己的薄弱点再专攻学习。

3、不懂就问

作为公司资格较老的员工,一般在新人问问题的时候都会热心的回答,所以作为新人要抓住一切机会,有不懂的问题就积极的发问。如果单个人的回答不太理解,可以多咨询一些人,对比他们的答案才能获得更详细的知识。经常问问题,也会让领导觉得这个新员工非常勤奋好学,会留下很好的印象。但注意不要影响到别人的正常工作。

4、和同事搞好关系

通过上面的学习,都会遇到一些热心的同事,经过多次咨询沟通,这些同事也已经成为了我们的朋友,要多感谢对方,比如可以下班以后一起吃个饭,来巩固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也可以一起参加一些公司的活动,或者约一些同事进行一些爬山、打球之类的活动。

5、不要参与帮派斗争

很多大公司中都会有一些不可避免的分帮结派的现象,对于这些,作为新人建议不要随意参加任何一方,否则会让前辈觉得新人不太懂规矩。这时保持中立的态度是最恰当的,千万不要因为短时间的既得利益而参与进去从而毁掉自己在公司的美好前程。

6、在领导面前适当的表现

相信您对这个问题也有自己的答案了。许多企业会因为与员工约定了试用期因而不与员工立即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法律规定了员工入职之后企业应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个月之后就应按双倍的标准支付工资,所以如果企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体现,无需推迟合同签订时间。


相关内容: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具体可以分为两种,包括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单位安排下加班,但加班毕竟都是利用自己休息休假的时间来工作,此时如果是单位安排的话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


·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的约定是为了用人单位更好的考察新入职的职工各方面情况能否胜任当前的工作,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试用期纠纷的发生,劳动法对试用期做了新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内容呢?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要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要多长时间 如果属工伤,则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参照下列规定办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雇佣童工这样的事情,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加强,在现如今已经基本得到了控制。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一些小县城,仍然不乏这样的现象。其实我国的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是绝对不允许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


·一、单位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了哪些情况?
    一、单位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了哪些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等规定限制了用工灵活性,造成标准劳动关系泛化、刚性化甚至僵化。 法律适用范围“一刀切”,缺乏分层分类...


·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
    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 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 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做好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衔接工作,现就两法适用中涉及的有关程序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审理案件时参考。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 1、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


·我国劳动法可以强制周末加班吗?
    我国劳动法可以强制周末加班吗?不可以,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不得请假是不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的。根据《劳动法》以及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


·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
    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需要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