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借款单主要是保证我们在日常的出差之中因公务而购买的日常资金充沛,生活中有很多人时需要出差,那么就要对借款单要有一定的了解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关于借款单的相关有很多,那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标题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其二,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 其实这是一种省去标题的借据的写法。
二、正文
正文要写明下列一些内容: 首先,从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要写出所借的钱物的数目及物品的品种、型号、式样、规格等。借出方也需写清楚。从单位借出的钱物要写上所为何用。 其次,写明归还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时间,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要写明具体归还的方法。
三、落款
要写上写借条者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姓名或借方个人的姓名。必要时需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单位、个人名称前一般写上“立据人”或“借款人”字样。 在署名上还要写上借钱物的具体时间。年月日要写齐,不要只写月日。 格式↓ 借据 今借××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借款人:××× 时间:某年某月某日另可写明还款日期。
四、借款单的使用
一般来讲,付款凭证联是付款后作为支付凭证的附件,而结算凭证和回执联则都记录该款项还款的情况,不同的是结算凭证是公司留底,一般在作为最后一次结算该借款凭证的附件,而回执是员工留底作为结算和清账的凭证。借款时将第一联付款联作为支付凭证的附件;第三联给借款人保存(有的公司也采取暂保管的方法,我们公司便是),每次还款时在上面作记录,在清账后可以替代收据。第二联结算联由会计保存,每次还款时由会计在上面作和回执联同样的记录,在最后一次还清时附在清账的凭证后。财务人员在结算联和回执联的借款单付款记录的位置处,标明款已还清(在此也需使用到复写纸),然后把其中的第三联回执联交与借款人留存,第二联结算联附在清账的凭证后,至此该笔业务完成。
五、借款审批程序
借款审批及标准《借款单》、借款管理制度及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来自学优网//gkstk/end#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借款单作为一般凭证要有标题与正文、落款,以此来保证借款单的法律效力。



相关内容: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说明清楚即可。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


·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有何个性内容?
    对于公司我们您肯定都是有所了解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司非常的多。对于公司方面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也颁布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我们您肯定都非常的关心,那么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都有什么个性呢? 个性 股权与债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权利内容。充分认识股权与债权的不同,以便针对存在的不同,在股权转债权的工作中采取合理的措施。 1.股权与债权的权利类型不同。 股权属于物权的范畴,...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协商还款,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


·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一、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打官司的,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一、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所谓...


·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的,可以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这里要补充一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 一、跨境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 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显然,境内外资银行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中资银行,法律效力不完全一致; 3、跨境转让是否完全等同于境内转让,也有必要辨析。境内外资银行可以通过赔偿中资银行因额外占用外债指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方式承担救济责任; 4、中资银行可能受到的...


·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如果能证实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承担,但是举债人不能证实的,则应当个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只有在法院将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内所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才需要证明该笔债务并未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或者夫妻之间实...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很多企业在起步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些经营问题,一些企业虽然对国家的经济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不合理,管理方式不正确导致亏损,企业选择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来减少资金压力。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对《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作出规定。 第三条 用于出资的债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权...


·债权转让有哪些
    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一、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 1、主体方面的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


·起诉离婚有贷款怎样处理
    一、起诉离婚有贷款怎样处理?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