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遇到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男人该怎么办?

离婚是现代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手段,虽然会对家庭及子女成长带来不可避免的伤害,但也是维护个体婚姻自由自主的唯一手段,在离婚后,关于双方共同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后,得到抚养权的母亲有权利要求对方按要求支付抚养费,但若遇到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男人该怎么办:一、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二、处理方法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时,解决的办法包括夫妻双方协商和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拒付抚养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给付却拒绝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刑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二)拒付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涉罪名包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家庭成员罪。
三、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按照中国传统礼仪,应该先礼后兵,先和对方积极协商沟通,毕竟抚养孩子的成长也是作为父亲的责任,如果还是遭到拒绝,女方一定要善用法律条款保护自己及孩子的获取抚养费的合法权利。



相关内容:

·婚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重婚吗
    婚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重婚吗?婚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构成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


·对于两口子打架算家暴吗?
    对于两口子打架算家暴吗?不一定构成家暴,如果夫妻都有负伤的就不构成家暴,如果一方动手而另一方被打的,就涉嫌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


·一、丈夫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丈夫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丈夫有家暴行为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妻子在理论上可以多分得财产,因为按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案例时,要偏向照顾无过错一方。而且,妻子作为被告方在分割完毕夫妻共有财产之后,还能向丈夫索要精神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及其他损失。家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多分得财产。1、赔偿精神损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


·办离婚协议要什么材料
    由于协议离婚可以节省夫妻很多的精力,同时也能比较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不少离婚夫妻首选的就是协议离婚的方式。不过,在办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材料的,那么办离婚协议要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离婚协议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件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d...


·婚姻法离婚最新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离婚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四章??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不仅对男女双方结婚有相关规定,对夫妻离婚也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比如婚姻法中对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方面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内容包括抚养费用是多少、什么时候给等。那么你知道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不是不判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不是不判离婚?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一般离婚案件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庭,符合不出庭的条件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难以判决离婚,除非符合法定情形,被告失踪或死亡的等。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从证据学上讲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并不少。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会收取 当事人一定的诉讼费用的。那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作了详细地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多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财产纠纷的,根据具体财产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不另外交纳。超过20...


·如果两个人离婚了会都有抚养权吗
    一,如果两个人离婚了会都有抚养权吗依照司法实践,理论上只要一人具有抚养权,当然,法院在抚养权的判断上也会遵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如果一方存在十分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比如说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致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对方有十分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对方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的时候,两个孩子抚养权都给一方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因此建议可...


·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婚姻是平等的,我们都知道,婚姻的功能是繁衍后代,婚姻的实质却是财产的重新分配。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只能造成双方的精神崩溃,给孩子的心里健康产生影响,给社会带来不良的隐患,所以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具体流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的材料有: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时,孩子无辜的成为父母感情不和的牺牲品,是最需要担心的。与此同时,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问题,希望能为您解惑,详细请阅读下文。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首先,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才可以索要孩子抚养费,由于分居期间,双方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发生分居前或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