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我们经常能在各种大片里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一群训练有素的警察严密押解某个犯人,而另一边犯人的同伙也在密谋劫夺。在电影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往往紧张又刺激,那么放到现实生活中,也有同样的事件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一、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

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谓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为有罪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控告犯有某种罪行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有证据证明其可能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根据已掌握的证据还不足以确定其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的人。

构成本罪对象的不仅要求是罪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而且还要求其必在押解途中。否则,虽为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但不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如被判处管制、单独判处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等依法释放而未被押解的罪犯,或者被羁押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鹤押场所的罪犯,以及仅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而未被押解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就都不能构成本罪的对象。所谓押解途中,是指在监狱等羁押场所、审判法庭等以外的由司法机关将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一地方押送至另一地方的途中。如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拘传、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而将之押解的途中;将之从羁押场所押至审判场所及从审判场所又押回羁押场所的途中;判决生效后,依法将之从看守所押送至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劳动改造场所以及从劳动改造场所押送至他处劳动、参观或者医治等的途中;将之押送某一医院进行司法鉴定的途中;等等。

2.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所谓劫夺,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夺取或者释放被押解人,以使其脱离押解人员控制的行为。所谓押解途中,是指将被依法关押的人自关押场所押解出来后直至押解人关押场所前的全过程。

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劫夺多名人犯或致多名人犯逃逸的;劫夺重大案件人犯的;持械劫夺人犯的等。

3.主体条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构成其罪的,应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多为被劫夺人的亲朋好友。

4.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仍决意劫夺,其目的一般在于使被劫夺人逃避法律制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

本条第2款是关于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及处刑的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这里的“劫夺”,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将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押解控制中夺走的行为。劫夺行为,有的针对押解人员实施,有的针对押解的车辆、船只等实施,只要行为人使用了暴力劫夺的行为就构成本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劫夺的对象不是正在押解途中的,不构成本罪。如劫夺监狱、看守所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一般要聚众持械进行才可能完成,构成聚众持械劫狱犯罪。根据本款规定,犯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劫夺重刑犯或者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多人进行劫夺或者劫夺多人的;持械劫夺的;社会影响恶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劫夺被押解人员量刑标准

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劫夺被押解人员法条释义中规定了该罪名的成立条件必须在于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夺走被押解的罪犯,只要劫夺的行为已经构成, 并不考虑作案动机如何。如果是劫夺多名罪犯或者特大案件的罪犯,或者在劫夺过程中伤害司法人员等,为情节严重,要从重处理。我国是法治社会,切不可模仿电影情节,触犯法律,影响自己的一生。


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二审认罪能减刑吗?
    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审的时候,不承认交代罪行,法院在其它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也可以做出判决。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在拿到判决书后十五天内上诉。这样,中级法院会启动二审程序。由于种种原因,被告可能在二审的时候认罪。那么,刑事诉讼二审认罪能减刑吗?现在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刑事诉讼二审认罪能减刑吗? 减刑是已在服刑期的犯罪分子减轻处罚的措施。在审理阶段承认罪名,只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第...


·律师无罪辩护的作用大吗?
     一、律师无罪辩护的作用大吗? 刑事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有利于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的辩护,帮助犯罪嫌疑人辩驳黑白。律师通过深入细致研究,行走在案件之外,徘徊在案情之中,从证据之间寻找蛛丝马迹,从口供之间拿捏冲突。不放过案件中每一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机会,从而达到人案合一的状态,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如何...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亲告罪一般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有些错误可能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些人就是执迷不悟,拉帮结伙以越狱这种形式来躲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已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越狱者和帮助阻碍监狱监管人员都犯了哪些罪行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


·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会怎样?
    现在社会购物越来越方便,可以不出门在网上看中商品直接支付,就会有人把你买的东西送上门。然后,科技的发达也铸就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购物的便利,生产伪造一些劣质产品,通过销售这些产品而得到丰厚的收入,不管是生产还是销售伪劣产品一样都是违法的,那么你知道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会怎样吗? 在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犯量刑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其实也就是指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规定条件的话,那就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因此无期徒刑也是有可能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那一般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


·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原告、被告都需要委托代理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律师,这一点不仅是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刑诉法当中的一道重要程序。而且如果被告方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办法聘请代理人的话,法院会甚至专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关于诉讼代理人在我国刑诉法第41条就有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第四十一条 【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判三年缓三年缓刑几年
    视情况而定,可以申请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


·刑事诉讼法二审结果的规定是什么?
    当今,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一旦发生了触及自己生命健康安全的事情,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二审结果这一话题也屡次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毕竟现在上诉这个简单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多,人们都会关心刑事诉讼法二审结果,那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二审结果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


·如何对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罚
    如何对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


·团伙网络诈骗从犯怎么判刑?
    团伙网络诈骗从犯怎么判刑?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行为逐渐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网络诈骗罪也属于刑法的一种,会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来量刑,我们需要提高警觉,避免被诈骗,那么除了诈骗主犯之外,团伙网络诈骗从犯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团伙网络诈骗从犯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