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两项重要的权利,这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一、相同点:
1、法律制度: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2、作用:保全债权3、行使方式: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4、以谁的名义起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5、行使范围: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第2款:“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 限。”
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第2款:“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6、费用的负担: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第2款:“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7.原告:债权人
二、不同点:
1、目的不同代位: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2、构成要件不同代位;只需具备客观要件:①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到期债权;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③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④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撤销: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1)
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2)须为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⑶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主观要件:债务人与受益人(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即受益人
(受让人)知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代位:①被告:次债务人;②《合同法解释
(一)》第16条第2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③《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2
款:“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撤销:①被告:债务人;②《合同法解释(一)》第25条第2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③《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4、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代位: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 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撤销:除斥期间:《合同法》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诉讼费用的负担:代位:《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撤销: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和《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的规定,在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知道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才可以行使这两项权利。但是这两项权利在实际中使用还存在许多问题,所以,我们建议您登录平台找专业律师服务,他们会给予更好的法律帮助。



相关内容: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一、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离婚时应当如何定性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


·怎样处理借款遇到的纠纷
    所谓借款纠纷,就是当事人之间因借款而产生的纠纷。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只有将借款纠纷给“消掉”,才能安心的继续进行其他的买卖交易。那在实践中,怎样处理借款遇到的纠纷呢,换言之,遇到借款纠纷该如何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怎样处理借款遇到的纠纷 对于借款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相应的解决,具体如下:(一)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


·超过欠条的起诉时效该怎么办
    可以尽量考虑双方达到友好的协商,按照原来的借条达成欠条打款的协议。还款协议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原来的债务条款里达成协议,属于新债务,债务关系。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着不愿意达成协议的话。债权这一方面可以直接向对方发起催收到期还款通知单。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还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盖上章,应该被视为...


·新婚姻法欠款包括哪些债务
    关于新婚姻法欠款的这个话题,个人觉得还是应当在夫妻双方结婚前就应该了解清楚对方是否有关欠款的现象,不然以后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有欠款那就会有所后患的。那么夫妻之间债务方面也是有很多的不同,下面就来看看新婚姻法欠款是怎么规定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新婚姻法欠款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价值等于其股权融资加上负债,这是简单的公司金融学知识。如此,长期负债的增加自然对企业价值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当起超过一定比例便会阻碍公司的发展,良好的确定负债与股权融资的比例便是公司治理的目的。对此,很多人便想了解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长期负债,又称为非流动负债,是会计分录的内容,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如此情况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当然很大了,因为确实欠钱,又有相关的证据。处理时间的话,如果能联系到被告,一个月左右可以开庭。如果联系不到被告,要公告送达,时间要长得多。1、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修改后即可。对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留底一份,法院里交两份进去就可以。2、然后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诉状...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债务人主动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一、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


·超生三胎如何罚款?
    超生三胎如何罚款??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