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诉讼离婚需要花费多少钱?因为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样,所以在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上也不一样。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的问题。

一、律师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二、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计件收费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3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0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不超过5%

10-50万元(含50万元) 不超过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不超过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 不超过1%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四)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

三、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接受境外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计时收费标准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其他

1、律师代理申诉、再审和执行等法律事务的,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律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代理时,允许按不超过案件标的额30%的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方式。凡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的,不得再按照计时收费或计件收费的标准另行收取代

理费、服务费。

3、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受理律师业务时,委托人事先不支付律师事务所的各种费用,在协议中约定业务收费与服务结果挂钩,承担可能难以足额收取服务费用的风险,先期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在长沙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为50元到1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话,100元到300元。同时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您有时候还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的收费标准,根据自己诉讼案件的请求,律师事务所的收费的都不一样。所以长沙起诉离婚具体收多少钱,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

·子女抚养权再审期间是否可以提反诉?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一般来说是没有再审的问题了,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一审终审制定,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或者是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话,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如果在再审期间有了新的诉讼请求的话该怎么办,所以很多人会问子女抚养权再审期间可以提反诉吗?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所谓反诉,是...


·离婚协议自己带吗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带,也是用民政局的模板。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专或属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填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


·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为了降低离婚率,国家一直在调整政策,但是作用微乎其微。而且协议离婚远远少于诉讼离婚的,因为离婚的产生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一、错判案件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


·怎么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归属,但之后也是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而此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就孩子抚养权变更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应该怎么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处理的总原则是:从...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怎么办?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分割。1、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


·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办理。但是,不论是哪种方式,我们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而且,即使约定好了抚养权,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对于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


·沒登记结婚生育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一、沒登记结婚生育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


·在农村有起诉重婚罪的吗
    一、在农村有起诉重婚罪的吗?在农村也可以起诉重婚罪,法律制度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户籍之分。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


·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
    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 在人们的日常认知中,银行是最安全的储蓄机构,有国家“兜底”永远不会倒闭。但自《金融稳定报告》出台后,一石激起千层浪,银行也有破产的风险。那么,对于“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 以前基本不可能,有国家兜底,但现在允许了。 我国早有相关法律允许银行破产倒闭。 《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原告有过错要求离婚怎样判决?
    原告有过错要求离婚怎样判决?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


·离婚小孩抚养费男方每个月多少
    要是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明确约定了由女方实际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话,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约定就是有效的,不过却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那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男方每个月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男方每个月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