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父母即使离婚,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在现实中,因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双方没有处理好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后续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起诉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二、抚养费的规定
(1)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3)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如果由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引发纠纷,当事人中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状,由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决。在起诉之前,当事人应了解怎样起诉抚养费,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也要作一定的了解。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可以获得律师的帮助,胜诉的机率会更大,所以如果有条件,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案件。



相关内容:

·离婚后后妈是监护人吗?
    离婚后后妈是监护人吗?继母是否属于监护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管子女的监护权归男方或女方,再婚后都不会改变,除非有特殊情况出现,而另一方提出异议,此时提出异议方可诉讼解决。再婚后继父或继母只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继父或者继母就可以成为监护人。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是父亲和继母一起在抚养,那么继母就可以成为监护人,有监护权。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收养...


·新婚姻法关于非婚生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如果按照法定程序,男女双方应该先办理结婚手续,成为合法夫妻后再生育子女。而在一些偏远地区,男女双方还未来得及办理结婚手续,就已经生育子女。这时,双方分手后,孩子的抚养便成为了一个问题。那么关于非婚生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关于非婚生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


·一、离婚后子女结婚彩礼归谁?
    一、离婚后子女结婚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了达成双方结婚的目的赠与,应该是赠与女方,归女方所有。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女方不予以返还。如果女方将彩礼钱在双方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该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结婚时的彩礼钱离婚后归哪一方 夫妻离婚后,结婚的彩礼归哪一方所有,依...


·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离?
    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离?如果您是女方的话,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诉请法官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


·婚姻关系破裂
    婚姻关系破裂,如果双方不能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只能诉诸法律,但是双方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以及债务等问题不断提出新的证据,或者新的想法的话,就会是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所延长,那么,离婚官司打了二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给其必要的经济资助的制度。它不是夫妻间的抚养义务,而是为保障婚姻关系解除后困难方的生活需要所规定的法律保障措施。那么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必须存在生活困难。 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依靠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


·拆迁补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情况说明: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


·一、夫妻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一、夫妻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间限制是多久?夫妻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间限制从一年到两年不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法律术语,通俗点讲,也就是夫妻感情不和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但夫妻感情破裂有一定的标准,普通的夫妻大吵大闹不能算是感情破裂。具体来讲,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五种情形可视为感情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抚养权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是法定的,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时由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有关起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规如下:(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


·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您在影视剧当中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景,分手以后,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不对的。即使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一、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新婚姻法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